又出現爭執了!
2016/11/07 18:49:18 網誌分類: 未分類
監誓人無權判定宣誓有無效?又要歸法院管?
新釋法有無追數期?幾時生效?現在受審中的案件,有無影響?
北大人真係…
唉!
點解毫無法律知識架!?
點解唔一一即時在公佈釋法內容時,定出所有生效細節呢?
就算新法例,都有講明幾時生效,有無追數期的啦!這是常識!
所以呢…你越精細,就越易被人去爭執!因為,你話一唔得,咁二呢?三呢?
你死未?
都話左,只要一項,
香港所有權力,源自人大,人大有絕對權力,對不合格的官員,即時罷免!
就乜都掂啦!
回應 (0)
我要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