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英更改委員會的文件?
2017/05/17 0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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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法律的事,我不懂,我只看到一件事:
舉個例:
我話你偷我錢,然後,我在控告書上,這樣寫:
你偷左我錢,之後,那晚你有食飯有睡覺,係唔係?只要答係!定唔係!一答其他,即是承認你有偷錢!
……
哈…
狼英將"在任其間"收取某些收益的句子,改為"未上任",類似咁上下啦。
只是將時間的條件講清楚,有甚麼問題呢?本來就是委員會出錯嘛。
哈…
至於狼英用這途徑去更改文件內容,是否正當?唔知啊!問法津界人士啦。
送上精明星星。
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問法律界?睇你問公文袋果啲定係民建?果啲囉!即使係法庭判,都要睇吓係咪遇著「黃官」先知!法例係寫嚟方便人歪曲嘅。
咁就這樣答
答係者: 就是偷了我錢去食飯和睡覺, 你就是賊
答不是者: 就是偷了我錢收埋了, 食少一晚飯, 睡少一晚覺, 第二天就用偷了的錢去食飯和睡覺
答其他者: 解釋即是掩飾, 即是身有屎, 所以一定是賊
結論: 我話你偷了我錢, 就是偷了我錢, 不到你解釋和辯解
我話你有罪就有罪, 我話你無罪就無罪 = 人治社會, 極權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