峯鴿搶完手機後,錯雖然認咗,但明顯毫無悔意,昨日仲竟然夠膽去信私隱專員公署告狀,提出柒條問題質問當局,圖屈政府侵犯私隠(可按此重温報道),點知就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即晚發聲明反駁,指公職人員執行通傳應變職務並不違反《私隱條例》規定,更加指出私隱不能用作「擋箭牌」,直接收咗許智峯檔!

公僕執行職務 目的合法

峯鴿以為惡人先告狀有用,點知被人串返轉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收集的資料並非敏感,目的亦合法,加上議員當時身處立法會大樓走廊,不屬私隱期望高的地方,故不涉及公平問題。其實當事政府人員並無特別行為,不過是峯鴿忽然發狂而已!黃繼兒續指,根據《私隱條例》,在有關個案所有情況均為公平情況下,只要合法收集資料,便毋須事先前得到同意。

黃繼兒嘅回應簡直係摑咗許智峯一大巴,峯鴿仲有咩好講?搶手機事件中更涉暴力以羞及辱女性,咁大個政棍「賊匪」,一定要DQ啦!

 

KC:黄屍人渣多歪理!

 

日日新欸!

 

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