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股不要錢
2018/06/12 0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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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港交所前身是四家交易所合併而成,屬於民辦金融機構,通過合併條例納入當局監管。過去,政府與港交所沒有股權關係,直至二○○七年,特區政府入市吸納股份,增持至超過百分之五,成為主要股東。按規定任何人不能持有港交所多過百分之五,今次增持後,政府主要股東地位更加凸顯。
政府當年買入港交所股份,正值全球交易所併購潮,當時有人提出若港交所被併購,對本地金融中心發展會有影響。港府本身有法定權力對港交所進行監管,同時委任董事,再買入股份,算是雙重保險,可見這是兵家必爭之地。
大藍籌派發股息,多有收現金或以股代息安排,即是股東不等錢用,又對公司有信心,可以把股息換回股票,由公司按指定日期市價發行股份。譬如有人計過數,如果上市時買長江股票,一直以股代息,複利滾存下,增值可達一千五百倍。當年曾俊華(見圖)任財爺時買入港交所,成本約為一百四十八元,至今已差不多翻了一番,回報相當不俗。現今庫房水浸,港交所未來有不少發展,前景穩定,港府要股不要錢,無論從股權控制抑或投資,應該都有數得計。本欄長刊於《星島日報》專欄版
《星島日報》社長
蕭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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