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的疑惑

2018/06/29 10:10:09 網誌分類: 生活
29 Jun
          凌婆婆坐在我前方,一臉憂心。這是第一次見面,她不是有甚麼病,而是想請教我一些問題。解答客人有關精神科的問題,也是我工作之一。

          「我想問有關遺產分配的問題。我現在七十歲了,有三個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一年見不到幾面,每次都是要跟我拿錢才回來,四十幾歲人了,還未能自立,尤其大兒子,嗜賭如命,常欠下周身債務。可憐我的小兒子死了,遺下妻子,也就是我的媳婦,就是坐在外面等我那一個。我暫時不想讓她知道,所以不讓她進來。」

          「我本身有精神病,拿白卡,一直服藥,幸好沒有病發過。小兒子和我的丈夫,在六年前一場車禍中去世了,那時我大受打擊,半年後我中了風,又腦退化,兩個兒子探了一次病就音訊全無了。在我最乏人照顧的時候,只有我的媳婦願意搬過來跟我住,現在,我的衣食住行,全靠她了。」

          「我想把遺產分給她。可是,一個又有精神病,又有失智症的人,可以立遺囑嗎?但我怕我另外兩個兒子會來搶,尤其大兒子,他老婆愛財如命⋯⋯」

          凌婆婆有兩個疑慮:一、她有精神病記錄,又有腦退化,可以立遺囑嗎?二、她想把財產分給一個沒有血緣的人,別人會相信嗎?如何確立她的意願能夠在死後得到實現?

          其實,凌婆婆不是不可以立遺囑,但必須經過專業的精神科醫生評估,證明她在立遺囑時,神智清醒。如何評估?靠三條問題。(未完待續)

        精神科專科醫生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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