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年金大抽獎
2019/02/01 04: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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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福利政策受惠年齡提高,會令市民的期望有落差,這樣做亦有機會違反《基本法》,因《基本法》規定九七年之後各項福利不應差過以前。政府這樣做有其理據,但處理手法令人感覺很差,除非財政真的有問題,否則不應將既有福利門檻一次過提高。我認為至小要給市民一個適應期,例如逐年延遲,如明年提至六十一歲,後年提至六十二歲,或者幾年後才實施。有些人今年剛好五十九歲,本來期望明年可以領取福利,現在期望落空。再者,目前剛好夠資格的人應是四、五十年代出生的,之前壯年時期工作,剛好是七、八十年代。當時香港並不富裕,很多人從事體力勞動,身體容易勞損,所以政府不應該統一劃線、一刀切剝奪這些人領取福利的權利;如果政府還有資源,就不應立即收回這些福利,繼而引起社會不滿。
在此我有一項建議:香港現在發售政府年金,也是滿六十五歲者才可購買,不過認購反應不踴躍,因為市民多認為如有一百萬現金,不如買股票或買樓,回報更大。他們未能認識到年金是退休保障的必要組成。如果政府想普及年金,並得到廣大市民認同,就應該多推廣。政府可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撥出數千萬,預留一些抽獎名額,如每年抽十個人。從屆滿六十四歲的市民裏按身份證號碼隨機抽籤,抽中的每人送一百萬年金,從六十五歲起領取年金,直至百年歸老。 這樣做有幾個好處:首先,成本低。即使每年抽十人只需一千萬,抽到的人每月可有六千元左右的退休金,大家會覺得這件事是「德政」,而且人人有機會抽獎。因為年金不是福利而是權利,退休保障某種程度上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福利。
其次是「公平」,無論你是有錢沒錢,總之滿六十五歲的就有份抽獎,有資格買年金的都有機會被抽中,就不會有人有異議。但如果用其他方法篩選就不夠好,比如用收入或學歷去篩選就不夠好,只有抽獎是最好的。
其實這幾年市民都有很多怨氣,無論是年輕人買不起樓還是標準工時、最低工資,或其他勞工保障、全民退保,如果用抽獎的方式派發年金就可以沖一沖喜,也可以增加市民歸屬感,並令社會產生很大的迴響和熱議,自然就是年金的最好廣告,比在電視上宣傳效果好很多,抽獎方式變成一種無形的廣告而且效益巨大、有助於促銷。
因此,如果政府有資源,不妨採取上述抽獎方式,令長久在香港工作和有所貢獻的人得到安慰,市民每年都會抱着希望期盼來年中獎。(如想看更多我的文章,可前往www.cuhk.edu.hk/eco/staff/tlchong/tlchong3.htm)
中大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
莊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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