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燦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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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政策與公關災難(上)

2021/07/12 04:14:20 網誌分類: 經濟
12 Jul
          香港作為步伐飛快、每天都有新鮮事不斷發生的社會,作為企業掌舵人,需要時刻留意身邊發生任何事件,會否為企業管治帶來風險。近月有大型會計師行員工撰寫長達55頁的舉報信,指控公司在多家中國、本港及美國的上市公司核數工作中,出現嚴重失當行為,高層更涉嫌恐嚇不肯「作假」的同事,事件在社交媒體掀起廣泛討論,更觸動中證監調查。

          該會計師行稱,已收到員工通過內部渠道報告的相關事項,將對此展開全面調查,又表示會對收到的任何質疑進行調查,鼓勵員工就問題透過保密專線發聲,公司會嚴肅對待所有投訴,又稱會對報道保留採取法律行動權利。

          事實上,許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為了確保員工廉潔及避免損害公司利益,都會設立一套舉報政策(Whistleblowing policy)。不過在很多情況下,在公司接到員工舉報、或是處理投訴前,很多內部消息已由傳媒率先披露,不禁令我們反思,到底是傳媒太神通廣大,還是員工傾向不相信舉報制度,情願向外界「爆料伸冤」,希望由外界向公司施壓?

          從企業管治角度來看,舉報制度在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中佔重要一環,因為它可以協助公司或機構揭發內部存在貪污、不當行為或重大錯誤。不過舉報制度應該公平公正,最好存在一定獨立性,以免出現「官官相衞」情況。此外,如果舉報內容屬實、甚至具有一定嚴重性,無論被舉報者是誰,在公司影響力有多大,公司都要嚴肅看待,以免令制度名存實亡。

          本港上市公司推行舉報政策漸趨普及,根據年前一項調查顯示,本港已有65%以上的上市公司設有舉報政策,反映「爆料人」開始受到重視。

          不過從公關角度來看,如果在一單醜聞向大眾公開前,企業已能預先「拆彈」,並透過公平處理方式,交出讓「爆料者」滿意的結果,又怎會有這麼多公關災難發生呢!因此從這點來看,香港企業的爆料制度仍有待改善!

          下期我們會研究本港部份上市公司的舉報政策,到底有何需要完善之處。(待續)

        註冊合規師公會投融資部總召集人

        徐燦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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