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屈機
2010/11/23 07: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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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Nov
「屈機」這個香港術語,是指任何使用建制上的漏洞而使事件得以達成的手段。《維基百科》更指「屈機」是被強橫方式硬逼,在無可反駁,無法還手,(例如遇上明顯比自己強的對手或形勢),毫無招架下,只好無奈接受。 最近看到一宗法律「屈機」新聞,直教人們懷疑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只要你擁有出色的律師,法律判決便容易傾向你的方向,而金錢就決定誰可以聘用金牌大狀。 最近有一位女發明家聲稱,其電子錢包吊飾早已獲得專利,也依正途向八達通公司購買晶片兼測試完成出售。可是不久,八達通公司要她放棄專利,雙方更要對簿公堂。最後法官以該發明家的設計太簡單、不新穎、不應享有專利而判她敗訴。之後八達通公司更申請將該發明家的公司清盤,讓她永無翻身的機會。 太容易申請專利,可能會阻礙創意和發明;然而專利已經申請,卻沒有獲得法律保障,這又是甚麼世界?所有大發明都是由小發現開始,亦有不少簡單的設計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方式。 令人感到不安的是財團可以運用金錢和法律知識的優勢,施展「屈機」伎倆,將對手的公司代表清盤,這跟「殺人」所達到的效果完全相同,一個死了的「法人」,又怎可以上訴呢? 想出這方法的律師,在勝利背後,內心可有不舒服的感覺嗎? 張慧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