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未必要用重典
2016/11/07 07:31:16 網誌分類: 未分類
香港的問題,只是黃官處處,亂港無罪,佔路好玩。
如果我年輕五十年,我都會出來玩下!
真的!
有免費飯食,有免費水飲,有免費營,有免費乜免費物,點解唔出來玩?
如此亂世,只因為,犯法不等如要伏法,就算伏法,只判社會服務令,幾過引?
如果將暴徒亂港者,直接交內地法院,不給黃官審,黃官根本就無權審,因為,港獨亂港是國防事,北大人不審,才由得黃官審。
權在北大人,有利於民的權,卻不懂用,不敢用。北大人,你怕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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