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片
2019/12/20 04:13:10 網誌分類: 生活
有一位自稱「小旅人」,就這樣形容為甚麼喜歡寄出及收集明信片:「有些人去旅行回程時,行李總是比出發前重,裏面載了滿滿的『戰利品』,而我的戰利品不用自己費勁帶回家,郵局隨着我的旅行足跡先幫我寄回家了。
明信片是我最愛的旅行紀念品,每每一買就是十幾張,除了給自己留下回憶,也寄給朋友分享回憶,比起寫上一句敷衍的『Hi from xxx』,我願意花時間寫長長的一篇文章,紀錄自己旅程趣事或感悟。」
明信片是一種很古老傳情達意的信件,是一張卡,一面是風景或圖案,另一面是貼郵票和收信人地址及信件內容,郵寄時不用信封,內容是沒有遮蓋,故稱「明信片」,英文是Postcard,而有些付有郵資的(即寄時不用再貼郵票),稱為郵資明信片Postal Card,這類一般是郵政機構發行或授權發行,其他只要符合郵政局規例及大小便可,很多是私人或公司印製,很多亦用作商業宣傳之用。
郵票是一八四○年開始使用,明信片緊隨其後便有,當時,有一些很有創意的人開始自製明信片使用,但當時未合乎郵例,被視為不合法及命令禁止。
直至一八六五年,德意志帝國郵政人員史提漢(Heinrich Von Stephan)首先提出引入郵寄片及收取較低郵資,但當時郵政當局擔心影響郵政收入而擱置,相信是受他啟發。
一八六九年一位奧匈帝國(Austrian Hungary)經濟學者Emanuel Herrmann哈文提出同樣概念,稱之為postkarte(postcard),他分析引人明信片後,不但不會減少郵政收入,反之會鼓勵多些人使用,增加郵政收入。奧匈帝國明信片一八六九年十月一日正式推出。其他國家紛紛仿效。
早年郵例是規定明信片一面是圖案或空白,而另一邊是貼郵票和收片人地址,不可寫任何其他東西在該面,所以早年為了遵守郵例,只好寫在有圖案那一邊(下圖)。
直至一九○一年,一位德國印刷商將明信片貼郵票和地址那一邊印上一條黑線,將那一邊一分為二,雖然違反郵例,但打破將文字寫在一面的慣例(上圖),直至一九○七年十月國際郵聯(Universal Postal Union 一八七四年成立)同意這做法及將明信片列為印刷品,可付較低郵費。
自始一卡風行全球,成為裝載旅行記憶不二之選。下次去旅行時,可考慮寄張比自己或朋友分享你旅遊之樂趣。
何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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