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炎之怒」
最近從常看的報章中知道,某傳楳孽種又作孽了。今次的對像,又是孩子………
社會各界對該孽種的所作所為都感到強烈不滿,紛紛作出回應,批評和討伐之聲一浪接一浪………
吁………雖然在阿炎眼中,現在對這孽種是次事件的反對力量和聲音還是小得可憐,根本就不足以令其害怕,但是,多少都令阿炎感到有些欣慰,覺得香港人畢竟還是有良知的,並且已經開始逐漸對那些妖孽傳楳生厭和憤懣,且這些情緒並不是「三分鐘熱度」,自「東週刊」一役後便結束。這實在是一個好現象。
遲,總好過「無」。
阿炎對那些孽種和其所作的孽有什麼感想以前也撰過數篇文章談過,稍後會在此文的尾段再登出來,讓各位再看一次,想想有否同感。現在炎先說對孽種「XX日報」和「X傳楳」今次造孽這事的看法。
炎覺得,反對孽種的行動就一定要做,不可以對它們幹下的事情視若無睹,任由孽種胡作非為。但今次受到傷害的,不是藝人,也不是什麼公眾人物,只是一些年幼識淺的小童,炎實不希望對事情不滿的大眾錯作好事,在大幹之際不慎將那些小童和其家人推了向戰場的最前線,成為了真正的公眾人物,像動物園裏的動物般處處受人注視。他們現在該是最受保護,和最需要私人空間的一群。若大鳴大放地幹,炎恐怕會加重他們在承受此次事件的壓力,進一步影響其生活。
再者,阿炎跟十分尊敬的台灣文學大家「李敖」先生一樣,都覺得人情是淡薄的。熱情和冷淡比較,前者在人類的社會不會維持到很久,人很快便會覺得膩,煩,厭。因此大鳴大放的作用有時是很有限的,妖孽傳媒自然深明此點,不然它們也不會那麼大膽時常作孽了。
「罵時收歛。罵夠,不罵了,便繼續放懷肆恣地大幹特幹。反正罵過後市民又不是照買它們的垃圾?至多廢紙再出厚些,給多些少小便宜公眾便行。再不然,便揭露一些高官名流,影視紅星的陰私事,或裝模作樣地說幾句話,施捨些小恩小惠給貧苦大眾也就罷了。總之騙到群眾買其垃圾便可。」
所以在今次的事件上,炎的態度是比較冷靜的。亦希望各界和各位市民也抱同樣的態度去對待和處理此次事件。並且認真的,去思考一些長遠的辦法來竭止傳媒歪風。最簡單的做法,自然是不買,不理會它們的產物。
辦傳媒的,很多時最怕的不是被人「罵」,而是被人「忽略」。一被人「忽略」就失去商業價值,失去商業價值就很容易流失廣告客戶。廣告客戶是最付得起錢的,以電視廣告為例,每一秒的廣告,動輒以數十萬甚至數百萬計算。廣告客戶離去對一個傳媒機構來說絕對會造成重大損失。這隨時是致命的。
何況對一些沒腰骨,沒廉恥又有被虐傾向的傳媒來說,罵它們就等於幫它們做免費宣傳,毫無關係。它們才不會怕什麼名譽受損,遺臭萬年。只要有利益,什麼也幹得出。最好各位一邊罵一邊買,好讓它們賺取「雙重利益」。那時就「你有你吠(罵),它有它賺到笑」。
因此不買它們出版的產物,可說是最簡便的對付孽種傳媒的手段之一。只要斷其財路,自然就不愁打擊不到它們。
此外,將那些孽種當做笑柄,持久的對它們冷嘲熱諷,冷言冷語也是另一個炎覺得可取的方法。千萬別小看這些技倆,他們很多時比罵厲害得多,同時也--入骨得多。
對付孽種傳媒,最重要的,是施長久有用的辦法,對它們進行嚴厲打壓,徹底的,削弱它們的實力,令它們無力作惡,為禍社會。否則的話,不論怎樣對那些妖孽傳媒口誅筆伐,猛烈評擊也好,令人痛心疾首的事還是會繼續不斷發生的!不制止的話,下一個被孽種傳媒登上報紙頭版做主角作生意招徠的,怕隨時會是大家。
炎真的十分鄙視,和痛恨這些傳媒孽種!
各位是否非買它們的東西不可呢?沒了這些孽種傳媒,大家難道會難過得要死嗎?
「個人的力量是多麼小,個人這一生能對浩如煙海的社會的不合理與黑暗有一點點小改革,這就很不容易了。做了一件,再做第二件,總比大而無當一事無成亂吹一輩子來得好。」
李敖--「一個預備軍官的日記」
炎一向敬重李敖先生。他這句話,炎也是絕對同意。亦希望能夠做到。雖然炎的力量很微不足道,也不知道到底自己能為社會作得了些什麼小改革,但作為一個寫作人,作為一個有同情心,還懂什麼叫情與義的男人,遇到社會上一些看不過眼的不平事時,也只有盡己所能,能做多少,便做多少而已。其他事可不能再想那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