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脈相連不能不救
2011/06/24 08: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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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這段新聞令我聯想起一套叫做《雷霆救兵》的電影,講述八名美軍奉命深入德軍後方,去拯救一位美國士兵。這位美國士兵的三名兄長先後在戰爭中犧牲,司令想盡辦法將他救活,保留那個家族僅餘的男丁。雖然這位美兵最後被安全救出,但奉命參與拯救行動的八名士兵卻先後戰死沙場。
我們要考慮的問題是,這些拯救行動,是否值得付上如此沉重的代價來換取成功呢?無論是電影還是現實,毋庸置疑的是警長和這八名美國士兵都是盡忠職守,但他們是否值得因此而失去生命?
有人質疑,既然示威人士選擇以生命作抗爭,香港是自由社會,應尊重其決定。事實上,我們的「自由」社會並不是如此運作。舉例:汽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而乘客是否佩戴安全帶,對他人的安全並不構成任何影響,只影響自己生命,但社會仍需立法限制乘客佩戴安全帶的自由。
為甚麼在一個自由社會仍要有這樣的限制呢?因為現代人生活在團體裏,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你的生命並不單屬於個人。雖然我們有自由,但每個人並不是完全獨立生活。多年前有一位同事在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我們公司工作,至今已超過十年。當她離開時,她寫了一個很感人的電郵,大意是說她在這家公司成長,身體和思想的許多部份都是來自大家。
電影《雷霆救兵》的最後情節中,被救出的美國士兵在老年歲月中,曾經問家人:「究竟我這一生活得夠好嗎?有意義嗎?」
王維基
王生那句「你的生命並不單屬於個人」太重, 在自由社會, 你我不是社會的奴隸,都有權移民, 脫離社會。但當你我是社會一份子, 便有法律、義務及道德責任。
載安全帶是義務責任變法律責任, 因為受傷者要醫療服務, 警方要多花時間處理,消耗社會資源。
賣淫雖然沒有「受害人」, 但法律依然禁止, 這是道德責任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