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比賽中的三大質疑
[2012-02-10] 星島日報
梁振英九日繼續否認在西九比賽中有利益衝突,但另一參選人何俊仁提出三大質疑,包括為何參賽團隊可在未獲梁同意下,將戴德梁行列為物業顧問、梁為何 在被揭發沒有正確申報利益下,仍可堅稱無疏忽及無失誤,質疑梁振英混淆視聽。何俊仁狠批梁振英的說法「天方夜譚」,又指梁對操守品格要求之低令人震驚,他 希望政府公開當年涉及評審的資料,包括梁作評審時的投票及評分紀錄,如政府未能配合,他可能於立法會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
何俊仁指,梁自稱對方在未獲其同意下,將戴德梁行列為「物業顧問」,「說法有如天方夜譚」。本身為律師的他指,不相信參賽團隊事先沒有知會梁,「用的名字是梁振英,是行政會議召集人,亦是西九評審團成員,用其名字可以招搖撞騙得好緊要」。
名字被盜用怎不追究
他指,梁事後更沒理由不追究,「我知道自己的名字被盜用,第一時間會跳起,並追究責任,因為可導致我的聲譽受損,評審團會覺得我不公道……我作為專業人士或公職人員,一定要求對方公開道歉。為何他肯『啃』?這是可以『啃』得死的」。
何續指,政府八日發出聲明,明確指出梁在沒有申報利益下曾參與評審,也導致有參賽團隊被取消資格,但梁仍堅持沒有犯錯,並指是「小事」及將責任推予參賽團 隊和政府,認為梁對防止利益衝突的理解薄弱,「他如用同一標準領導政府,後果不堪設想」。梁在上月三十一日回應《東周刊》報道時,指「已向評審委員會、行 會及政府部門申報」,但政府聲明指他是在被揭發事件後才向評審團報告事件,他批評梁的回應明顯誤導公眾。
何希望政府公開當年涉及評審的資料,包括梁作評審時的投票及評分記錄,如政府未能配合,不排除於立法會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事件多年後才被傳媒揭發,政府亦須交代當年有否包庇梁振英,以及透明度是否不足。
本報記者譚浚熙香港報道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2-02-10/hongkong1328869510d3691550.html
笑得夠唔夠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