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的意義」(下)
到華貴邨那次拍攝,起初炎實在摸不著邊,不知怎樣才可「將生活上一些比如地板,大廈外牆,污水等平凡而有規律的東西,拍得像有意像的圖畫」。但轉念一想,以往炎拍的照片其實不少都像圖畫的,炎也常以「仿圖畫」和「將平平無奇的情境變得有意思」為拍攝目標,那我從前又怎拍得到呢?一邊思索一邊續看四週,不意當看見一叢迎風搖曳,被陽光曬得發亮的雜草時,心忽感這些草真有生氣,於此腦內突然靈光一閃,終於想到竅門了。
那就是感受。
炎覺得想將平凡的境物拍得如詩似畫,關鍵就在於情感。必須以心全盤去感受四週,將自己的感情投入場境中,那才能超出空洞相片框框,拍出畫感和韻味情味。亦因此才能將平凡的境物轉換成有意思的情境,那才是「活的相」。否則一切皆死板板硬崩崩的,是無生氣無味道的「死相」而已。
想到此,不獨很快就拍了足夠交功課的相片,而且還一層一層的,逐漸明白了自己攝影的意義:
就是「藉相抒情」。
炎是個性格複雜而矛盾的人。既冷僻愛靜,但同時亦享受熱鬧感覺;既愛冷亦愛暖。又動靜皆好。因此炎的相片喜以「橙」,「黃」,「紅」三大暖色和「燈」為主題,因為俱帶給炎一種溫暖感覺。但炎縱喜相片有溫熱感,可卻大多不喜歡照片內有人。因為一有人在相中就會讓炎生起熱鬧嘈吵的感覺。對炎來說,有暖色和燈溫暖照片情境已足夠,一有人在就太熱了。炎喜歡自己的情境相片有「暖中帶冷」的味道。因為炎覺得自己的性格也是如此。炎喜歡把自己的感情投放在相中,藉相抒情。
另外炎亦喜歡利用情感配合觸覺去取景拍照。因為對炎來說這些相才是「活的」,「有靈魂的」。也覺得這些照片才是最好的──即使有時其外表可能不佳,如顫抖,迷矇等,但因為它投入了自己的感情,故有時縱表面較差,但也看得很過癮。對炎來說照片的「意境」很多時比「外觀」更重要。單外觀好,但卻意境沒甚的作品,炎覺得調子實太寡,不能挑動人家聯想,終究是內容空洞的「死相」,吸引力有限。反之有「意境」與「感情」的相片卻能引發人家的情感,帶給人想象,讓不認識自己的旁人能透過相片體會到自己情感,這類作品即使外貌稍遜,炎也覺得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好相。看己看人的角度也一樣。
「相片是能夠說話的」。今篇的作品攝於零六年四月十五日,晚上八時十一分,地點是中環石板街。各位若有興趣,可試感受一下炎這張照片所抒發出來的情感。或許蠻有趣的。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
中午十二時四十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