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言色相和。

2013/03/13 00:56:46 網誌分類: 文化
13 Mar

1)言色相和。

 

佛說:「言色相和,無相違戾」。這是夫婦間精神生活的要素。雙方的言語能夠和軟,面色常帶笑容,那感情還會違戾麼?「體諒」 ,在夫婦間是很重要的。倘不肯體諒,互相指責,那言色就不能夠相和了。指責是破裂感情的礁石。天臺人有句諺語:「耳朵要好話聽」。指責會引起對方的惡感,以為你在輕視他,譏笑他。於是來一個反唇相譏,或者惱羞成怒。彼此都發火了,這豈不是自討苦吃嗎?對方倘有錯誤,要糾正他時,切忌率直;要婉轉地用商量的口吻,貢獻意見。對方倘有長處,要給與真誠的欣賞和稱讚,而且要常常稱讚。《華嚴經》裏說:「常作潤澤語,柔軟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風雅典則語」。不可作「蠱獷語,苦他語,令他嗔恨語,如火燒心語,能壞自身他身語」 。我們出言吐詞,要時時自己省察,不要傷害對方。

 

「修行」是修改錯誤的觀念、言語、行為。我們若是決定「修行」 ,就得先從言語上修改起,從「讓」字做起,能夠做到「言色相和」這一步,夫婦的生活,便會常在和煦春風之中了。

 

2)忍受。

 

夫婦有時因生理或心理的變動,性情就難免異狀。有時因環境不盡滿意,言語舉動略改常態,這都是常有的事。設使雙方不能遵守佛的「忍誡」,兩不相讓,而起口舌爭強,意氣用事,那末感情就要發生裂痕。你使對方氣惱,你自己也決定免不了氣惱。這是損人不利己的,又何苦去做這種愚蠢的事呢?

 

忍受是要培養的。當對方火氣很旺的時候,我縱有充分的理由,也應該暫時讓他,不和他辯論,不得已時,或出外暫避鋒頭,等到對方的怒氣消除以後,才和顏地告訴他,剛才的退讓並不是理屈示弱,實在因為要避免家庭失和啊。這是寓剛於柔的御夫和御妻術,持之以恆,對方沒有不被感動的。「柔能克剛」的真理,我們是很有機會可以應用一下的。

 

還有,逢到對方發火罵人的時候,應當記住天親菩薩的話:「罵者有二種:一實,二虛。若(對方所)說(是真)實者,我應生慚。若(對方所)說(是)虛者,無預我事,猶如響聲,亦如風過,無損於我,是故應忍」。所以能夠做到「無相違戾」的,不獨自己減少氣惱,就是對方也能夠覺悟,容易受我感化,家庭間就可相安於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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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wong
Him wong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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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8m 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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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Lau 2020/01/17

我都想問有沒有紫微解盤服務。

Abc
Abc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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