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當市民是白痴嗎?」
原本就「佔領中環」的行動,炎是十分保留。但因為是回警方「突然找到」並拘捕佔中行動成員之一的陳玉峰小姐,令炎,態度有所轉變,某程度上,對佔中行動表示支持。
而以下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那位警方代表「曾X雄」。而非全體為市民努力,克盡己任,克苦耐勞的一般警員,因想很多警員,包括拘捕陳玉峰小姐那些,是身不由己。
而那位「曾X雄」--「政治打手,走狗」,實在太過份!!!
正文。
警方是回的拘捕行動,炎覺得手法極度卑劣!!!污穢不堪!!!
兼且,很智障!直情低能白痴!!!
「兩年」都「聯絡」(「拘捕」自更不在話下)「不到」「一個可以自由出入境」,「去瑞典旅行」,甚至「跟特首同機,『作訪問』、『拍照』」的「通緝犯」?
「你們」這班警察吃屎大的嗎?無能至這種地步?
作故事,撒爛屎謊,麻煩都用多「一點兒」「腦袋」吧!!!
設若人家真是「通緝犯」,要「著草」,要對那條姓梁的特首不利,成功了數回啦!!!
警察們有病嗎?讓一個「通緝犯」那麼自由?那樣數次接近特首?
可以「失職」至此?
還「大言不慚」地向公眾表示此事?
痴X九線!!!
用那種「低能弱智」的拘捕理由說不是「政治打壓」,想誰信?想誰家的「X」信?
當市民是「白痴」?
炎想問警方兩年來都找不到一個--「可以自由出入境」,「去瑞典旅行」,甚至「跟特首同機,『作訪問』、『拍照』」的「通緝犯」,那為什麼「現在」又「突然」找到?
是因為「關二哥」「上身」「顯靈」?還是「孔明」軍師?
有X病!!!
是回的拘捕行動,炎絕對認為是「政治事件」,是「政治打壓」!!!更加,是對「香港市民」人身自由一次「粗暴」,而「嚴重」的壓制!!!
炎,十分憤怒!!!
更甚者,是警方的拘捕理由,說法!!!
以那些理由說法,沒可能說服到一般市民。
「佔中」行動怎樣是一回事,到時令香港混亂再抓人壓制亦是另一回事,但現在連型也不成警方就來抓人玩「白色恐怖」?那港人日後還有「自由」可言?
若警方可以今回那些理由作為拘捕依據,那不獨今次「佔中」行動,以後什麼行動都可以!!!
但我炎澄魂卻絕不能認同!!!
警方想「提早」為「廿三條」立法嗎?
「曾X雄」,你作「政治打手,走狗」,撒政治謊,煩請也高明一些。
警方的臉與名聲被你丟清光了!!!X樣!!!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二日
中午十二時十分
炎澄魂字
lucky moon
(嘆氣)是回警方的拘捕行動,說法確實令炎也有那種感覺。真是港人之悲!
另外炎想很多為政,當權者是真的有心將香港"大陸化",尤其"文化"和"思想"。因若能做到,想香港與港人便會"易控制"得多了。
然而,香港的文化與港人的思想,不是今時今日才建立的。而是經過比新中國成立還要長久的時間,在風磨雨洗中不斷磨練,演化而成。因之,不獨既難變易--那怕是什麼人,團隊也好,強要為之,只會令港人強烈反感,反而會激起反抗精緒,是十分不智的行為。
歷經長久歲月才建立出來,並已植根心靈的文化與思想,豈是當權者所能改變?
連"文革"的時代也不能徹底將大陸的文化改變,毀滅,何況現在這時代,這香港?
2013/5/15 21:10 炎
大陸化,反正信了
炎澄魂示:(感慨)新篇”魔鬼的背後”新版”後傳”故事其實已寫好,但因為實在憤怒難平加上為了心中的公義,故還是先登了上面的文,新篇”後傳”,要晚數天再上了.
另外炎坦言今回的”發火”文寫後內心不好受.不是因為怕什麼,而是本身對”現在”的香港警察其實印象不是差,亦因家住常有人在街上鬧事,甚至數回蠱惑仔”劈友”的銅鑼灣,而謝謝警察維持秩序--
行蠱惑的若出事,難不成次次”吹雞”?還不是要”報警”?
然而(沉重)........
炎覺得警方是回的”作法”,”說法”,實在太過份!!!
令炎忍無可忍,火不得不發!
警察的責任,是維持治安,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安全吧?
可現在呢?
當警方成為了殘害市民自由的政治工具時,豈能忍?豈能不反不罵?
豈能夠!!!???
2013/5/12 13:59 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