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光耀』之名」(中醉後)
對炎這”香港人”來說,自問對”新加坡”並沒好感.基本上覺得他們是一個”很麻煩”的地方--地方既不比香港大,但法規卻比港嚴很多倍;論”英文”,不錯是厲害,但又不是真厲害”很多”.........
由此,能把此地--”新加坡”此地,成為”國際一大都會”,”李光耀”先生,真正厲害!值得敬重!!
炎對他所知.並不多。某程度上還覺得他很「獨裁」,很「不人道」,很討厭。
但.........能在「比他更為獨裁,力量更強大幾十倍,且近乎”不可動搖”的實力”下作那種”慧黠”統治--還要”統治了數十年”--炎,坦言真的由衷”佩服”。」
「李光耀先生,真不愧--『光耀』之名!」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凌屒三時五十七分
炎澄魂字(中醉後(為寫此文停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