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證明
2015/10/07 21:02:17 網誌分類: 生活
朋友聚舊,其中一位友人大吐苦水。
友人位居要職,又嫁得一個好老公,大家都奇怪她生活中竟然會遇到甚麼問題。
她說最近去銀行想重新使用一個名下不動經年的戶口,但發現現時銀行要求嚴格,要她提供居住證明。
提供住址證明為甚麼會難倒她呢?大家有點摸不著頭腦。原來,這個少奶奶家裡所有水、電、煤、管理費等等都是使用丈夫的名字,所以,提供不了住址證明。
後來,經過多次與銀行討價還價,使用其他辦法,銀行終於讓她恢復使用該戶口。她對銀行的服務態度大有微言。
平心而論,雖然十分理解友人的感受,但銀行的處理方法,也只是按照法律要求而做,不是存心留難。今天不比以前,由於需要打擊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關係,各國政府都收緊了銀行對客戶身份辨識的要求。
一個不動戶恢復使用,法律正好要求銀行要於此時向客戶索取身份證明文件和地址證明。
為免麻煩,比較容易辦理銀行或其他服務申請,各位太太或男士,適宜將家居不同公用服務的戶口,由夫妻兩人分別持有,致使夫妻兩人都可以擁有地址證明,輕而易舉地提供證明與銀行等財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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