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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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告票

2015/11/27 08:41:55 網誌分類: 經濟
27 Nov
        日前收到一張德國寄來的告票信件,指我在法蘭克福市內超速了9km/h(在50km/h範圍開59km/h),罰款15歐羅,信內有一張我在駕駛的正面照片,證據確鑿。在此奉勸各位在德國(及其他歐洲國家)開車,記住不要超速,尤其是在市中心,又或是從郊區進入小鎮,甚至是在Autobahn的限速路段,都滿佈相機陷阱。記得當日我駕着4公升雙Turbo引擎(422ps/62kgm)新版G500四驅車,燈位甫起步突然迎頭閃光兩次,哎呀,表情有點驚慌!

        彭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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