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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放曹與大龍鳳

2016/04/22 08:41:53 網誌分類: 經濟
22 Apr
        六七十年代,香港社會各種制度仍是很落後,毒窟與賭檔隨處可見,以當時的警力及資源根本無法應付,更遑論杜絕那些非法活動,前線警察只好做得幾多得幾多,有些同事更「隻眼開隻眼閉」,做點表面工夫交差了事。

        那時的警區掃黃賭毒隊,一般統稱為除邪隊(Anti-ViceSquad),俗稱歪士(直譯Vice);而總區的則稱為「出國際」(RegionalSpecialDutiesSquad)。因每天都是和最險惡的陀地和犯罪份子周旋,一不小心輕則影響仕途,重則身陷囹圄。最為人詬病的兩種手法分別為「捉放曹」和「大龍鳳」。

        掃毒隊的「捉放曹」手法是當發現一個癮君子藏有少量毒品時(俗稱「唧魚蛋」),一個方法是不追究,然後跟蹤直至他藏有較大量毒品時才將他拘捕,但不一定會成功,另一方法成功率較高是「誘使」那癮君子提供一個藏有較多毒品的人來頂替他。

        捉放曹源於歷史小說《三國演義》中的一個故事情節,指捉了曹操後卻將其放掉。曹操刺殺董卓失敗後逃走至中牟,被縣令陳宮擒獲,但曹操用說話打動陳宮和他一起打天下,他們逃走時經過成皋,遇到曹操父親知己呂伯奢,呂邀請他們到家中晚宴,呂準備劏雞殺豬時,曹操聽到磨刀聲,誤以為呂想殺他們,他便殺死呂氏全家後逃走。陳宮見曹操如此心毒手狠,枉殺無辜,趁曹操熟睡時離開。

        掃賭隊的叫「大龍鳳」,這多牽涉行賄和貪污或交數有關,因經營非法賭檔利潤很高,除賭外亦牽涉放高利貸等勾當,所以長做長有,很多爛賭仔及釵裙(女士)長期過着「跑山(不斷千方百計去借錢)」的生活。一般檔主會賄賂一些警察內部壞份子,讓他們「合法」開檔,但久不久亦安排賭檔被搗破,並安排賭仔被捕後被控告及上法庭罰款,這手法一般稱為「做場大龍鳳」,有時候部份較懶或經驗淺的上級會懵然不知,甚至讚賞「行動」頂呱呱!

        至於大龍鳳的原意,是指香港六十年代頭一個大戲班,由何少保做班主,紅伶包括麥炳榮、鳳凰女同譚蘭卿等,意思真的是做場好戲。

        無論是「捉放曹」或「大龍鳳」,手法全是不正當,牽涉的人是干犯了「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刑罰是非常重的,在完善監察及管理下,這兩種手法在警隊已不復見了。

        今天立法會的混亂情況,很多人形容一些議員是在做「大龍鳳」的最新版本!

        前高級警司/警察博物館前諮委/通識研究碩士

        何明新

        
■附圖可見,內地掃黃亦採取不同措施防止做場大龍鳳。
■附圖可見,內地掃黃亦採取不同措施防止做場大龍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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