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料阿Sir講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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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便利店

2016/05/20 08:41:55 網誌分類: 經濟
20 May
        月前有一位好好先生在7-11便利店內工作,企圖制止一男子盜竊時被人以生果刀直插胸部,數天後在醫院傷重不治。

        幾天後,7-11發起募捐運動,為死者家屬募款,捐錢方法很簡單,只要去任何一間7-11便利店說明來意便可,所有捐款均即時發出收據(見圖),頭八小時已得一百多萬元了,可謂人間有情,香港人又一次發揮血濃於水精神,相信所有捐款已送到他家人手上了。

        在這次捐款行動中,很多警察群組都發起捐款,尤其是一些於六、七十年代入職的同事。7-11便利店於八十年代初引入香港特別難忘,最初真的是朝七晚十一時營業,後來才改為二十四小時營業,現今只有小部份是晚上關門的,例如設於港澳碼頭那間。跑馬地黃泥涌道電車總站那一間則是全港最早的一間「老店」,而原址正是當年紙盒藏屍案的地方。

        在未有7-11便利店前,我們當年出外巡邏的同事在晚上,一般中更(下午四時至十二時)的下半更及夜更(午夜十二時至早上八時),是很難找到地方飲水或進食一些小食以補充體力,尤其是在寒冷的晚上,想找杯熱水抵抗嚴寒就難上加難了,而那時的保溫杯(壺)是很大和笨重的,不方便攜帶及影響外觀。

        自從有了7-11便利店,店內又引人很快「叮」熱食物的微波焗爐(那時是新發明和不是一般家庭有能力擁有)和很快使水成為冰凍飲品的製冰機,任何天氣,都有適當溫度飲品和食物可解渴,驅寒和充飢,提高同事的「戰鬥力」。

        初期7-11便利店經常受到小偷干擾,甚至被劫,所以是巡邏必到之地,有些7-11便利店甚至設置警察臨時簽字簿,定時巡查。在一些經常被劫的店,一般是處於較僻靜的角落,更用上探員喬裝為店長或店員,將劫匪繩之以法。現在縱使輕微罪案偶有發生,都只是個別事件,便利店已不是匪徒犯案的主要目標。

        在那時便利店較少而人情味較濃的年代,很多同事和店員都成為朋友,亦有店員接觸警察多了,成為警隊一份子,加入除暴安良,伸張正義行列,更有端莊賢淑女店員成為警嫂,成就美麗愛情故事。

        今天便利店隨處都有,真的多過米舖,而人人都為不同事情而忙,偶有時間都專注自己的隨身智能手機。而透過思樂冰、熱維他奶和潛水艇三文治建立的警民關係已是那些年的警察故事了。

        前高級警司/警察博物館前諮委/通識研究碩士

        何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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