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畫作--『我是『A.G.』』,『終於用上了』,『沉迷煲劇了』」
剛又畫了三幅畫,如下--
(一)
(二)
(三)
三畫中,第一幅題為「我是『A.G.』」,即「Alcohol Ghost」「酒鬼」(喝酒的「量」來計已不能當「離」了)。在喝酒的事宜上,炎是有過多番掙扎的,因實在為酒害苦過很多次,做過很多難以彌補的憾事。也曾試過戒,並嫌棄「酒鬼」這身份,更曾因喝酒的事與多年相識的兄弟們吵了數回大架。
架吵後當然有細心思量自己的對錯,包括「我是否該『戒』掉它………」,然而再心思考與「捫心自問」後,得出來的結論卻是--
「無需要戒」,「只喝少些便成。」
一者酒--「啤酒」(炎基本上只喝啤酒,其他是絕少碰)假若能夠控制「量」,對生活是無問題的,否則就不會有那麼人喝,那麼多人「好喝」。喝酒並不是「罪」。
第二實在酒已成為了我阿炎「生活的一部分」,類似「血液的組成部分」,我可以一星期停「四天多」(一至四全日,週五至放工為止),此期間「滴酒不沾」,但卻著實不能「全停」--也覺得「無必要」。
我要明白酒的「害處」同時,也需要了解自己「為什麼需要它」?
結論是它「真能給予我很大快樂」,而且是「簡單直接又相對便宜」的快樂。我可以買一打便宜啤酒在房內邊喝邊看碟聽歌度稿,然後就這樣過一天,而對家人,朋友「無滋擾」,就這樣「自得其樂」,最多承認自己是「酒鬼」而已,但那又如何?
「有什麼大不了?」
「我不喝酒當『清教徒』難道就表示我『很高尚』?」
「抱歉『塞尚』我知是誰,可『高尚』卻實在不識。也當不起這種『高人』。」
所以也許會令某些友好失望,但我「不戒酒了」,承認並當「A.G.」「酒鬼」算了。
何況前些時去做「身體檢查」時,如實跟醫生說明自己的喝酒情況,他雖然嚇了一跳,但也只著我「別喝那麼盡」而已,可沒說要「戒」。
「我當然聽『醫生』話。」
第二幅畫題為「終於用上了」。在今年二月中我因下午練拳後一時與起想煲湯,但又覺家中的鋼煲太淺不好用,醒起太古城有間雜貨店有賣屬意的,遂乘著酒興往買。
結果碰著那間店快結業,正進行大減價,一時失控,鋼煲,鋼壺,鋼杯買了一堆回家。
當時買了兩個茶煲,其中一個較小的常用,另外那個本想用來作日本「茶壺湯」用,可後來又想「別痴了,不同的!」,又怕「清洗麻煩」,結果無用到,就這樣擱在一旁成半年多。
直至昨天酒後在看從圖書館借來的「紅茶書」中時,腦海突地「靈光一閃」,決定用這「大壺」來弄一壺「常備紅茶」,好像家人的「常備熱水,溫水」般,我則是「紅茶」,如此就可「好好地用那壺」了。
想做就做。結果那壺「終於用上了」。很欣喜。
而事實上「酒」以外,「紅茶」,尤其「帶澀」的「冰紅茶」,炎也是非常喜歡的。
第三幅畫題為「沉迷煲劇了」。炎也是個喜歡「看劇」的人,主看「日劇」和動畫。但最近買了「Netflix」出品的兩季美劇「Dare Devil」「夜魔俠」後,一看即沉迷下去,狂煲數小時,很正很對胃的劇,又再重拾「忘身煲劇」的感覺與樂趣。
邊煲邊細酎著啤酒至深宵,然後醉倒睡去,醒來時已是翌日中午十二時多,把新篇「咀咒天使」故事寫後過香港中央圖書館還和借書,然後乘烈日在維園足球場赤搏上身練了一回拳,痛快地流了一身汗後再買啤酒回家「再煲劇」,簡單又愉快的生活也。
所以我不戒酒了。戒來托X!!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
上午十一時十六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