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被拒」
(酒後感慨).......「人就是罷脫不了感情的羈絆」........
就算孤獨如我,也一樣........
剛被「第二次」「拒賣酒」了--還要是在「酒吧」.......
在「酒吧」被「拒賣酒」,也真「哭笑不得」--可能人家怕我「喝死」.......
是頗長一段故事.......也是我炎澄魂跟這間「酒吧」的一段緣份吧.......
「第一段」被「拒賣酒」是在「OK便利店」,那回人家售貨員覺我喝太多,直不敢「再賣」給我,我覺得我彷彿好像喝光他們的「青島」般--他們「怕我死」.......
這「第二回」........
「老闆娘」.........
「你是吧?」
首先我本來只打算落街「買八罐青島」便算。後來經過「總統」的「皇室吧」,見內裏有位,自己又有點錢,便進去。第一回只「規規矩矩地」「一杯喝完再一杯」--「烈酒」,「兩杯」而已。為怕「酒醉」後「走數」,「買酒後即付錢」。還為此特意買了本時裝雜誌,邊喝邊看--扮扮「文佬」。
之後去銀行提款,再入吧。這回「錢夠了」,遂一口氣要了酒牌上的「四杯」不同口味的「烈酒」,想向老闆娘展現一下「酒鬼」的「酒量」,「氣量」之餘,也「一口氣還她之前想我『再來』的感情.........」
但結果她「不賣酒給我了..........」
我是否喝得「太過」,「嚇著」她呢?
也不是喝「很多吧?」為什麼要「拒絕」我呢?
這間吧我去過幾次了。印象中喝後老闆娘都叫我再來,再喝多杯之類--記得的。
已不記得有多年沒來,大概有兩三年吧........
期間我喝了不少酒,尤其「啤酒」,對酒的認識是深了。
多年沒來,現在再來,錢夠了,為還「感情」卻被老闆娘「拒酒」--「酒吧被拒酒」,我是否該覺得「高興」?
走前還是「裝傻扮懵」付了張廿元--雖然人家說我其實已付了酒錢,但實在「有點不好意思」。而今回一別,我也不知何時會再,如此,給多「廿元」,又算什麼呢?
老闆娘好好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凌晨三時十一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