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証明與蜜糖水」
話說自上週四晚在銅鑼灣運動場成功跑到廿六圈共十公里又四百米後,我想跑到十公里馬拉松這大目標算是做到了。但由於跑後消耗相當大,想保養一下身體關係,於是接下來由週五至今週一都沒再跑。
然而到了週二晚放工後,我本來想躲懶不跑,但後來又頂不住那種「癮」和「罪疚感」,因既不怎麼倦之餘,身體亦無病無痛,故還是去跑了。
雖然我有了可跑廿六圈的「先例」,但落場後還是心存懷疑,不知那次的廿六是否「僥倖」或「谷」出來,本身其實仍未具這種實力的。於是來運動場之初本來欲隨便跑幾圈便算--因已証明過自己可跑廿六,不用下下跑得那麼刻苦,可為了「測試」自己「真的」具備了跑廿六的力量,結果還是以這圈數為目標,更想若「可以的話,跑得比上回更快!」
於是再度小心謹慎地跑。唯不知是否因今回的狀態真不錯關係,不獨體內能量充足,雙腿在鬆筋後比上回更輕了,跑時感覺相當輕快,不禁在開跑之始步速已比之前快,還不住過人,情況至第十三圈仍如是,心想大概真可以跑出不錯時間。
然而十三圈過後,雖膝蓋,大小腿都沒異樣,可大概因為速度控制沒之前般嚴謹關係,肺開始因快跑呼吸加快,而有點發痛了,於是我唯有稍慢下來並調整步伐,要多跑約四圈後才好些。但我仍以為今回當可比上次跑快不少。
唯當由第二十圈開始,我的體能開始快速下降,腿也不如初跑時般輕了。至第廿三圈時更開始發重,於是為著能「起碼」「平」上回的廿六圈七十分鐘時間,步伐調整得更慢和細碎,呼吸也盡量不大口大口的,免令已痛的肺部痛楚加重。這樣到廿五圈時,見場內時鐘顯示的時間為五十五分鐘,已比上回快,遂加把勁跑得快些,怎也要頂到廿六。至真快跑完廿六時,本來身體已相當倦,但因為才約六十分鐘,比上回快了十分鐘,思忖能量還有,何不再拚一下,跑「超過」上回的圈數?遂真的繼續,硬跑過第「廿七圈」後才作罷,跑至末段還不顧一切猛力加速,結果完成時間為「六十五」分鐘。
今回跑後身體大致沒事,也沒出現筋疲力竭的情況。可大概因為「貪輕」換了對塾沒那麼厚的跑鞋關係,致令右腳足踝關節頗痛,還是有些後遺症。又要好好休息一陣子了。
跑後口很渴,可我卻沒買巿面的「電解質能量」飲品,而是喝自己帶備的「蜜糖水」,因那些能量飲品我嫌實在「太甜」,喝後補充不了口渴之餘,還要喝「更多水」,又不覺很補充到能量。反而「蜜糖」是一種既有豐富營養,又易給人體吸收並可快速提供能量的健康素材,只要水量調節得宜不至太甜,就不會造成喝後又要「喝更多水」才可解到渴的情況。我跑後喝過幾次效果真不錯,那怕只「少許」蜜水也可提振一下精神,大家愛跑步者有興趣可試試。
而提到「蜜糖水」,我近這個來兩個月真的養成了喝它的習慣。主要原因其實是想「環保」和「省錢」。因有感之前每天上班時,總要買枝「豆漿」作為佐餐和工作提神飲料,有時甚至一天要買「兩枝」。覺得這樣似乎很不環保。而「豆漿」以外,有沒別的味道相近飲料可取代到它呢?
想了良久,憶起家中有瓶放了一陣子的「蜜糖」,而它不獨甜度,味道不遜於豆漿,還可以按所需的量來泡。對「泡蜜」並不講究的我來說,把蜜糖倒了些落之前買後洗淨的「LOTTE」落天「錫蘭檸茶」膠瓶內(愛它瓶口夠闊,故留下備用),然後再倒入「冷水」,大力搖勻一會後,縱蜜糖仍未全溶於水,蜜味仍未濃,我也照喝了。
一喝之下,不獨感覺相當不錯,足可抵過「豆漿」,還因為「冷泡」關係,縱搖後很多蜜糖仍沉在底部,以致喝完一大輪「味度較淡」的蜜水後,可「再泡」一回。若蜜糖量本身夠多的話,「第二回」的味道其實不會跟第一回差很遠。第一回淡些,是因為蜜糖未全溶;第二回則是因為蜜量被喝少了,故泡時自然也就味道淡些。
但對我來說這可是個「非常有意思」的「生活發現」。因為若平常上班時帶自己泡的「蜜水」喝,不獨比買豆漿環保得多,「蜜水」喝一次後又可以「用公司」水機泡多次再喝而不會令人覺得「怪相」(若「第二次泡」的是便利店買的豆漿怕會令人覺得很怪),還可以省下一筆「買飲品錢」,更可以作為我放工練跑後補充能量的飲品,真是一舉數得呢!
所以我現在上班都不買豆漿喝了,有那些「蜜水」已足夠。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晚上十一時十九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