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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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6) 主日分享 一 愛主更深 (宗教)

2018/08/12 16:28:56 網誌分類: 宗教
12 Aug

       

              1796)    主日分享 一 愛主更深  (宗教)

 

                   (愈發經驗神愛之人)  12.08.2018

 

 

…………………愛主更深…………………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能發出無比的愛,首先他必定要先經歷神對他的愛之深厚,然後才有這麼大的推動,去回應神的愛。再將這愛化成力量,去幫助和服侍別人。(約-4:19,林後5:13/14) 換言之,愈發經驗神愛之人就愈發有動力,為別人付上時間、金錢、心思、精力、及至自身的生命安危。聖經中保羅便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個很熱心事奉又很有愛心去關人別人的人,他是一個愛主的人嗎?從正常的途徑來看,也可以這樣說:「主也提到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16/21) 但我們要小心,不能單從一個人的外面表現,就確定他的內心。(撒上16:7) 保羅提及他自己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21)保羅在未被主光照之前,表現出「自己」的熱心;但被主光照之後,表現自己的「自我」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因此一個人的「老我」未完全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他的熱心只是要表現自己,是希望別人稱呼他是一個愛主的人,也可以是他發展個人的「成就感」。

 

  我們可以從保羅的事奉中,看到他幾點愛主更深的特點:

 

  • 榮耀神

當保羅的生命能力愈大時,表現出他更卓越。可是他不因這原 

 故,便高舉自己。反而引導別人去將榮耀歸給神。(1:18/23)

) 造就人

     事奉顯出更大能力,是神透過這人的恩賜,成為別人的激勵, 

 幫助和安慰。(1:21/27)

  • 對付自己

愛主更深的人,他對自己的生活有更深對付。保羅在早期事奉時,稱自己為「使徒」。(12:11/12)  保羅比其他使徒有較特別之經歷,是他有被提到三層天的樂園、聽見隱秘言語的經歷。(12:1/2) 到他後期事奉主,更稱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他愈在神面前認識自己,便更謙卑、愈輕看自己。(提前1:15)

 

愛主更深,是生命顯出處處與神合一。亞伯拉罕與神交談時,神忍不著也是將自己滅所多瑪城的計劃,告之他的朋友亞伯拉罕。(18:17) 一個愛主更深的人,神便將祂的心事告訴他,對他如同自己的朋友一樣,總覺得很願意將自己的計劃給這人明白。在愛主更深的功課上,我個人感到有幾點是值得學習的:

 

一) 我們是為了信仰

王明道先生多年的事奉裡,在他的〈五十年來〉一書中分享,我們是為了信仰而生活。他提到一個為主的人,他的整個人生觀,是放在信仰的大方向上。我們要盡一切心思和努力,以信仰作為處事的價值觀。去衡量每一個問題,也是以神的角度來看。

二) 為福音的緣故

保羅清楚將一個基督徒的行事為人的重點提出來。(林前9:23) 我們處事為人,在人際關係中,要建立一個關係,別人透過我得著認識神的益處。因著別人對你的好見証、從而吸引他們對神產生去尋求的機會,以致他們成為得救的人。

三) 如果是耶穌

    在〈跟隨祂的腳跡行〉一書中,如果我們每做一件事之前,都誠實地先問自己:「如果是耶穌,祂會怎麼辦?」放在每一樣事都有這種態度,相信更能明白神的心意。愛主更深的生活, 一生都需要學習,而愛主更深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

 

註一:文字具有無窮的吸引力,即使是一些平實的表達,若能給讀者感受到其分享,是用心所寫的,便能產生莫大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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