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很容易
2018/09/18 04:12:51 網誌分類: 生活
「罪」這個字本來是很嚴重的,結果便給人弄得不值錢了。不值錢,就隨口而出,想說就說。犯了點小錯,就自稱「有罪」,把「認錯」當作「認罪」,卻不知「錯」與「罪」之間有多大的分別。
這種分別,現代人也是愈來愈不介意,所以你在街上把車錯停在不該停的區域,給警察看見抄了牌,過不久就會收到一封通知書,通知書上,會把你禁區停車的錯誤,稱為「罪行」。我收過幾次這樣的罰款通知書,每次見到上面的「罪行」二字,總覺得自己變了個罪犯,泊錯車啫,有沒有資格做「罪犯」呀!
這都是那些無端端會跪着說「罪該萬死」的傢伙的遺害,也是歷代編劇放的毒,混淆「錯」與「罪」,誇大其詞,沒有分寸,以至現實如做戲,一有錯就是罪,打劫銀行是罪行,禁區停車也是罪行,同樣是「罪行」,打劫銀行要坐監,禁區停車給幾百塊錢就了結。
那張罰款單,豈不就成了從前基督教會賣的贖罪券?如此一來,犯罪很容易,贖罪很輕鬆。
李純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