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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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當初

2019/06/18 04:12:25 網誌分類: 生活
18 Jun
          有個行政會議成員說如果有「時光機」的話,回到當初,特首林鄭月娥是肯定不會推《逃犯條例》修訂的。這就說明了林太現時的心情,正合了一句成語:「悔不當初」。

          也就是這一晚八點多鐘,二百萬人大遊行還沒結束,政府已發聲明,說已停止修例工作。比起之前的「暫緩」、「停止」的意思就更加肯定,等於「撤回」了。

          既然如此,為甚麼不乾脆用「撤回」這個字眼呢?毋庸置疑,還是為了一點點面子。要面子就要付代價,這一次代價就大了。再上一個星期日,六月九日一百零三萬人遊行,規模已經是香港歷來最大,但政府發的聲明,卻堅持立場,半步不肯退縮,事情愈搞愈大,以至中國駐英大使要跟BBC記者澄清這一件修例事不關北京中央政府甚麼事,一下子撇清關係。至於香港的政務司,也將定性「暴亂」和嚴厲鎮壓的責任歸給了警方,如此順序推莊,已是不好兆頭,最後卻弄了個不湯不水的「暫緩」,又激了兩百萬人上街。

          如此一連串的事件發生,終於由「暫緩」變成「停止」,到了這時候,再說甚麼都只會予人「不見棺材不流淚」之感,再如何解釋,都不會令人覺得你有誠意。這便是死要面子活受罪,面子累人,由此可見。這個事件中本來有無數轉機,但因為面子都錯過了,最後還是要停止修訂,要道歉,能悔不當初嗎?

        李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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