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的『發光發熱』」
在無可避免的也陷入「逃犯修訂條例」這政治旋渦與不安之際(順便講句我覺得警方的「速龍小隊」真的很戇X九,「日光日白」穿著通身「黑色」「勁裝」在「人群」中打人,還要明知「周圍」「滿是記者」,如此想不被拍被罵個X街也不成吧?那是他們「自招」的!在「旺角騷亂」那「夜晚」與滿是「混亂」環境打又是另一回事。打人行暴也戇X九過人!以為不在「制服上」顯示編號就沒事?你們就想了!再說要在制服上顯示編號--根本就不存在「設計」問題--因衣服能用來Show數字的地方大把,若無--可「扣編號章」吧?李家超這X街保安局局長又在說「陰濕」賤話,連同「速龍小隊」在內,都是抵累警察總部週五被人家圍的「原凶」),我自己「切身生活上」也有一個「大變革」出現要面對了--
我阿炎快「正式」離開現在做了快五年的「倉務工」了,現在正處「交接期」,幸好公司在跌跌碰碰之下,總算在我「離職前一星期」請到人--「兩個」,而人家是在一星期的「中間位」--週三始來上班--可我在「隔週後」不久--「就會離職」了,於是實際上相對的時間連下週一上午只有「三天半」。
於此當然我遂把在公司所遇所學「盡量傾囊相授」,並謝謝那兩個後來的同事肯聽和接受我的「嘮叨」(我在公司是個「十分寡言」的人,但覺得這回為「教新人」,我把這「差不多五年」來在公司儲下的「說話份額」都用盡了)--包括我的「失敗經歷」--我有「太多了」,我教「後人」是「不會避」「這些的」--覺得「有才更好講更好教。」
對這些「跟隨我」的「後來者」,我是「超Nice」的--「反正都快離職了,無當『惡人』『醜人』的必要吧?」
而「他們」「下週一」還在倉內「盤點」呢--我就剛好「因遞紙時間早,而避過了這麻煩事」,但尤此,也忍不住對那兩位「後學」「新人」再盡力「說多點」,「教多點」。幸而他們也肯聽,使得我能在這公司最後的「倉務員歲月中」「發光發熱」。
另在前天「週四」晚,我還意外地與兩位共事了四年多的前輩同事加一位經理-一同吃為我而來的「Farewell飯」(他們約。連我共「四條麻甩佬」)大夥兒放工後在一間「大茶餐廳」內不分你我盡情吃喝,暢快無比。
但尤此卻又令我不禁想一個問題--「送『散水餅』以外,有無些『特別些』,又『男女都合』(我明白『一層樓』是絕對合人家意的)、『價錢又不貴』的東西可作『散水』用的呢………?」
努力思量中………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午十一時二十五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