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國安法」理據蒼白
2020/05/29 04:12:46 網誌分類: 經濟
不過同一時間,大量造謠、誤導及抹黑「港版國安法」的聲音亦相繼出現,尤其是一眾反對派政客大呼人大此舉損害了「一國兩制」云云。還有人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列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故人大訂立「港版國安法」似有越俎代庖之嫌。
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政客反對「港版國安法」,已是意料之中,但聽了他們的反對論調,不禁失笑。要知道,二○○三年特區政府已曾希望能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正是這些反對派政客以種種莫須有的理由來阻撓,導致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多年,仍未能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這也間接令到現在亂港暴徒如此有恃無恐地破壞社會,以及公然走到海外乞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明目張膽地搞「港獨」。
香港社會出現今天的亂局,與反對派政客一直阻撓第二十三條立法不無關係。可是當人大打算正本清源,為香港堵塞漏洞時,這些一向反對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政客們,竟以「為何不讓香港自行立法」的理由來反對人大制訂「港版國安法」,這既自相矛盾,亦混淆視聽。可不是嗎?自相矛盾的是,若非這些政客長期阻撓,香港其實早已可為第二十三條立法了;混淆視聽的是,他們意圖誤導公眾以為「港版國安法」剝奪了香港為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權利,事實上兩者之間沒有等號,內容亦有別,就算有了「港版國安法」,特區政府仍有憲制責任須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
很認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所言,中央做法目的不是改變或減損「一國兩制」,而是要保證「一國兩制」的順利和準確實施,使它能夠行穩致遠。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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