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才是解決維穩難題的上策

2010/11/16 01:00:38 網誌分類: 政治
16 Nov

制度化才是解決維穩難題的上策
 中國地大民多,要統治并不容易,要養活十幾億人民使至生活稳定,過著幸福的日子,相當艱難。胡主席說福為民開,以民為本,中央三令五伸,公僕要為群眾服務。但地方政府有無實現呢?近年來,只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斷有地方群眾因社會不公,官商勾結,造成怨假案,民怨不能伸,故維權在中國遍地開花,上京伸怨絡繹不絕,警民衝突,殺警案不勝枚舉,更被大多數網民稱贊,視為英雄,民心盡失。仇官仇富情緒激增。
地方縣市政府有否貪污腐敗,官商勾結,造成怨案.假案無數,無法解決要上京告狀,中央實時不時暗中派官員往下層體察民情至為重要。鄕鎮近年來六合彩賭風熾烈盛行,風摩全國,成行成市在街上大賣香港某某果日報六合彩貼士,賭頭大開六合彩壯家,大發其財。吸毒包毒橫行,吸毒者無錢吸毒,到處偷打搶剝,入屋行刼,治案極壞。公檢法無人管理,人民群眾不務正業,沉迷賭六合彩,賭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又有被強占民產,橫行鄕俚,無處伸怨,又有拖欠工程費三年不給,事主去追討反被打至重傷危殆,又有為發展拆遷賠賞不公,又有商家發展內需,因銷售商拖欠款項逾年不還,上司法庭如石沉大海不得要領,判贏了也無補於事,無人執法實現賠賞。上京訴怨被地方政府以維稳理由被拉被關,寫悔過書才放人,上述的種種,是很有可能是地方有官員官商勾結,貪污腐敗,或政府執法不力所造成的結果,法律不建全,對民生,經濟,搞好內需,稳定和偕社會,造成不利因素。
政府為了維稳,群眾為了維權兩相對立,矛盾日大,正如大禹治水,以疎導為先,故能成功,他的父親鯀以圍堵為主故失敗,洪水來了,就將堤圍加高,但河流淤塞,洪水不能流走,水位只往上漲,又將堤圍加高,水位再往上漲,加無可加之後,洪水外漲力愈大,結果崩堤,造成洪水泛濫成災。以維稳一樣,不斷將訴怨之人關上,壓住,舊怨壓住,新怨又生,越壓越多,內漲越大,結果就爆發怨民大舉暴亂,衝激政府,仇視官府。以其如此,不如多設疎導機構,如小額錢債索賞庭,土地审裁處,調解機構,法律援助處,旨在帮肋那些經濟困難,無錢打官司的人,并責成大機構公司要買賠賞保險,以免如三鹿破產,受害者索賠無門,見如此情況下政府應先賠賞安撫,同時執法機關要對判決拖欠個案要履行執法,違反經濟法律的人,在債主上訴債仔敗訴後,如再不還款,就要凍結其公司銀行資金,直到還清款項為主,執法要公正嚴明,案件要輔輔清o人民得到公正平等待遇,權利自然得到保證,怨氣全消,那時就沒有人去上京告狀維權,政府也無須維稳了。
然而今天地方官不斷加設維稳部門,越維稳越不稳。
既然警力、暴力維穩不太得民心,而所謂體制性創新、政策也未能見到實質性的進展,那麼要解決維穩難題還得回到製度化層面來,這才是上策

 “維穩”並不是現在出現的一件新鮮事,其實早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央就已經提出過維穩的口號了:“穩定壓倒一切”。 但是,“維穩”成為一個專用名詞,則是近些年的事。 不知何故也不知從何時起,我們已生活於所謂的“維穩時代”裡了。

 “越維越不穩”的“怪圈”根在體制

穩定是全體國民所共同擁護的,百姓不喜歡動亂,官員也不會喜歡。 可是,對於如何求得“穩定”,想法恐怕各異,而對於“穩定”本身含義的理解也可能有差別。正如有論者所指出的,百姓希望的穩定,指的是“穩定的生活,穩定的職業前景,穩定的收入,穩定的物價,穩定的晚年保障”,而“官方所追求的'穩',卻以無人鬧事、最好無人上訪為目標”。

進入“越維越不穩”的“怪圈”,究其原因在於目前的“維穩”恐怕只是圖一時之“平”,借用網絡一個不是戲言的戲言是“危穩”,而沒有從制度上建構長久之“安”。 事實上,某類或某些社會問題儘管政策措施不斷推出,但是依然得不到有效的解決,甚至有惡化之趨勢,那麼,一定是製度性或機制方面存在問題。

解決維穩之難題有三策: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製度層面的維穩,中策是體制與政策層面的維穩,下策是警力或暴力層面的維穩。 我們自然應取其上策,用其中策,而勿用下策。 可是我們地方政府許多做法顯然並沒有作出這樣的選擇。目前採取的更多是下策,輔之以中策,鮮有上策之進展。否則就不會出現所謂的“越維越不穩”的“怪圈”了。那麼,為什麼要選擇制度層面的維穩?

政策性维稳带来哪些弊端 政策性維穩帶來哪些弊端

設立機構(包括機構本身的級別)、財政保障和加強社會管理等等均屬於體制性或政策性的維穩範疇。 這裡重點說說機構之設立。目前,從中央到各省﹑市,再到縣、鄉鎮和村,以及重要的事業單位和企業都紛紛成立“維穩辦”、“綜合治理辦”、“應急辦公室”等機構,由地方重要領導親自擔任負責人。專門機構並不說明它在進行製度性的建構。這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製度建設,固然是一個組織架框,但是此架框本身僅僅屬於工作機構而已,並沒有落入到製度層面,至多在體制層面上。

為什麼建立這些機構?面上的理由是為了領導,有效地解決社會不穩定的問題,達到維穩之目標。 但是,政府原本有維護社會穩定與秩序的職責。 這要我們更深入地思考原本已經有製度的為什麼不能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由此,要問的是,原有製度本身有哪些缺陷導致功能的失效或無效,以至於不得不另設立一個“維穩辦”這樣的機構來擔當維護社會秩序之責?同樣值得更進一步思考的是,產生社會不穩定、導致社會嚴重矛盾衝突的幾個主要領域,到底存在哪些制度性的缺陷,以至於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災區,成為“維穩”工作的重心?從已有各地的案例來看,導致社會嚴重矛盾衝突,重點集中於企業轉制、土地徵用、腐敗等領域。徵地、拆遷、農民工拖欠工資、勞工權益等往往是造成社會衝突的主要起因,可是,這些問題是如何造成的?由誰造成的?為何久拖未解決而最終釀成“社會衝突”?我想,人們更要檢討與這些問題相關的政府部門的職能,哪些制度性的缺失以至於成為滋生社會不穩定、製造社會對立衝突的溫床?

現代政治學的一個基本共識就是現代政府有三個基本職能:安全與秩序、公共物品和公共政策。 安全的保障與秩序的維繫本來就是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 所以,任何現代文明國家,政府自然就負擔著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的責任,一個正常的社會,政府機構本身天然地起著保護民眾利益的責任,否則就是政府職能失效。 因此,原本不必在這些政府機構之外再建立維護社會穩定的“維穩辦”、“維穩中心”、“綜治辦”。我想不少人不會想到“安全與秩序”的維繫居然成為中國政府目前最為突出的職能,而且要在正常的政府機構之外另建立機構以強化之。 這樣的結果恐怕會“破壞”現代政府各職能之間平衡,使其失衡,影響其他功能的發揮和整體功能的顯現。
 “維穩”作為地方政府的“第一責任”還會影響中國國家(政府)重構之進程(重構內容在於製度化、理性化),使中國政府重構脫出製度化建設之軌道。 先是唯“GDP”的時代,一切為經濟發展為核心,忽視了國家(政府)制度的建設,現在又是“維穩時代”,大有一切工作都圍繞“維穩”這個中心之勢。而“維穩基金”固然重要,“一票否決”和乾部考核中的“零指標”固然厲害,構築“大調解”網絡固然思路創新,可是,如果只是在體制、政策、辦法上打轉的話,那麼,中國將沒完沒了地進入以圍繞“XX工作”為重心的軌道上,而沒有盡頭。

 制度化才是走出“維穩”怪圈之良方

這些政策、所謂的體制創新,並沒有解決目前存在的四種主要製度性短缺或缺陷: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機制、社會保障機制和民主參與監督機制。 正是沒有在製度化層面上作出積極的努力,從根本上解決這幾種制度性短缺問題,才會出現“越維越不穩”的“怪圈”。 制度化,就是“用一套制度鞏固和正當化新的原則、利益和規則”(北京大學張靜教授的界定)的過程。美國學者亨廷頓曾經指出過,發達國家與不發達國家在政治上最大的區別不在於政府形式,甚至也不在於政治參與的程度,而在於是否達到了足夠的製度化水平,建立了有效的社會控制。 制度化才是走出“維穩”怪圈之良方。

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是許多社會不穩定事件的主導因素。而目前所謂的“維穩”,多半是以壓制和犧牲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為前提而短暫實現的。 因此,要打開心結,敞開心扉,要設身處地地想一想,不要一說到利益表達,政府就如臨大敵,更不應該將老百姓的利益訴求與社會穩定對立起來。

由於社會的流動、單位制度的消退和城鄉社區的重構諸因素,致使中國社會在轉型過程中缺乏有效的協商機制,以致社會群體、社會階層之間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無法得以有效的協商。要打開心結,敞開心扉,不要一說到協商,政府就以為民眾是來討價還價的,是要挾,是敲詐。

如果有了“穩定的生活”,如果有了“穩定的職業前景”,如果有了“穩定的收入”,如果有了“穩定的物價”,如果有了“穩定的晚年保障”,如果實現了這些如果,那麼,這個社會一定是穩定而有序的,對於中國社會來說尤為如此。因此,要打開心結,敞開心扉,不要一說到社會保障,一些地方政府就說財政上的困難,僧多粥少,一臉無奈的苦相。

公權力無限制、公權力的無限大是造成原本可以正常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維穩”問題的一個根子。 拓展公民的政治參與和監督機制、有效地落實公民的民主權利是消除因公權力而滋生出來的社會矛盾、社會衝突之正確方向。因此,要打開心結,敞開心扉,政府要接納民眾的參與、歡迎社會的監督。

既然警力、暴力維穩不太得民心,而所謂體制性創新、政策也未能見到實質性的進展,那麼,要解決維穩難題還得回到製度化層面來,這才是上策。

 當然,制度化還不是最終的版本,更根本的,恐怕是支撐著各項製度的價值準則,因此,在強調製度建構時人們得明了建構的準則問題。 “維穩”的根本就是維權,在於“維心”,即在於得民心。沒有民心就沒有根本的社會穩定,這樣的“維穩”也只是暫時的。而民心就是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說到底“維穩”就是要維持社會公平、張揚社會正義。因此,當我們從制度建構層面思考“維穩”工作時,當以社會正義為準則,此乃長治久安的根本。由此,我們應該大引特引溫家寶總理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的話:“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讓社會更加公正、更加和諧。

 

 

 

大禹治水


    據古文記載,大約在四五千年前,我國發生了一次特大的洪水災害。當時正處於原始社會末期,生產力極端低下,生活非常困難。面對到處是茫茫一片的洪水,人們只得逃到山上去躲避。部落聯盟首領堯,為了解除水患,召開了部落聯盟會議,推舉了鯀去完成這個任務。由於他用的是「堙」、「障」等堵塞圍截的方法,治水9年,勞民傷財,不但沒有治住,反而越來越大。堯死後,大家推舉舜當了部落聯盟的首領。舜巡視治水情況,看到鯀對洪水束手無策,耽誤了大事,就將鯀治罪,處死在羽山。


   於是大家又推舉鯀的兒子『禹』來治水。禹是個精明能幹、大公無私的人。他接受治水任務時,剛剛和塗山氏的一個姑娘結婚,意志堅強的大禹,看到群眾受到水害的情景,想到自己肩負的重大任務,便毅然決然地告別妻子,來到治水的工地。



    大禹請來了過去治水的長者和曾同他父親鯀一道治過水害的人,總結過去失敗的原因,尋找根治洪水的辦法。有人認為:「洪水氾濫是因為來勢很猛,流不出去。」有人建議:
   「看樣子,水是往低處流的。只要我們弄清楚地勢的高低,順著水流的方向,開挖河道,把水引出去,就好辦了。」這些使大禹受到很大啟發,他經過實地考察,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方案:一方面要加固和繼續修築堤壩,另一方面,更改鯀過去「堵塞」的辦法為「疏導」來根治水患。



    為了便於治水,大禹還把整個地域劃分為九個大州,即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等州。從此,一場規模浩大的治水工程便展開了。



    大禹親自率領20多萬治水群眾,浩浩蕩蕩地全面展開了疏導洪水的艱苦卓絕勞動。大禹除了指揮外,還親自參加勞動,為群眾做出了榜樣。他手握木鍤(鐵釽),櫛風沐雨,廢寢忘餐,夜以繼日,不辭勞苦辛勤的工作。在治理洪水中,大禹曾三次路過自己家門口,這時他的妻子剛剛生下兒子沒幾天,恰好從家裡傳來嬰兒哇哇的哭聲,他怕延誤治水,沒有進去;第二次路過家門,抱在妻子懷裡的兒子已經會叫爸爸了,但工程正是緊張的時候,他還是沒有進去;第三次過家門,兒子已長到10多歲了,使勁把他往家里拉。大禹深情地撫摸著兒子的頭,告訴他,治水工作還是很忙,又匆忙離開,沒進家門。大禹「三過家門而不入」的故事被傳為美談,至今仍為人們所傳頌



    在大禹領導下,廣大群眾經過10多年的艱苦勞動,終於疏通了9條大河,使洪水沿著新開的河道,服服貼貼地流入大海。他們又回過頭來,繼續疏通各地的支流溝洫,排除原野上的積水深潭,讓它流入支流。從而制服了災害,完成了流芳千古的偉大治水事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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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18:32:07 回覆

穩定是重要的, 因為國家才能發展, 但問題是有甚麼手法或手段去達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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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wong
Him wong 2020/02/07
@k98m...

有沒有聯絡方法,如微信、what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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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8m
k98m 2020/01/24

有,你要解盤?

Eric Lau
Eric Lau 2020/01/17

我都想問有沒有紫微解盤服務。

Abc
Abc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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