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虐待動物!
2014/01/04 23:19:18 網誌分類: 寫作
最近虐貓一案終有定局,兇徒被判監十六個月,是虐待動物案中最重刑的一次。我在朋友的面書上留言說:「應該判監十六年。」得到四個讚。
我認為香港的法例應該加重對虐待動物的刑罰,因為虐待小動物的行為反映了行兇者潛在的心理不平衡(俗稱:變態),一旦習慣以暴力向體弱者發洩,日後膽子大了就更加不堪設想。
人的行為是互相影響的,好像在辦公室,老闆發脾氣罵員工,員工回家後可能會罵老婆,老婆生氣可能轉嫁至兒子,兒子可以怎樣發洩?有可能投射在動物身上又或者回到學校欺負其他同學,於是一層一層的影響下去,沒完沒了。所以人要化解這種不愉快的情緒,不是要發洩在別人身上,而是要終止這種負能量。
要怎樣終止這種負能量,是種很高深的學問。有人被罵可以當對方唱歌,又有人可以當對方透明,想得通的人就可以化解那個負能量的層壓式循環系統,想不通的就會墮入循環系統中不斷找發洩對象,於是貓貓狗狗便首當其衝做了人類的出氣工具。
其實虐待動物不是單純的發洩情緒的行為,輕度的可能是簡單的宣洩,嚴重的就已經是病態,所以絕不能輕視!犯案者除了入獄之外還必須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要徹底醫治他們殘暴不仁的心魔,這才是正路!
啊,人都幾可怕嫁。
Indy,我覺得人類係最可怕的動物!
Wongi,我覺得有怨氣可以去鵝頸橋打小人又或者自己用隻高跟鞋打下紙人公仔就算了,又或者去食野,做運動,唱歌,shopping,大把方法可以發洩啦.
心之,咁又係.香港殺人真係唔駛坐十六年,有時車死人都係坐兩年幾就得了.
對於香港的判刑,有時我覺得好奇怪的.
香港地殺人都不用坐十六年,一條人命已經唔值多少年的自由,生命有價,人生無常。
亂世虐人,盛世虐狗,總有人是凶狠,只是世道不同而已。
貓狗動物皆有生命,互相尊重才是長久之法。+1
送上愛心星星。
猫狗都是有灵性的动物。
如果這些人,心種有怒氣,應該找蟑螂,老鼠和蚊虫来出氣。
貓咪好慘,人很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