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活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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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的利己觀

2015/10/15 08:41:53 網誌分類: 經濟
15 Oct
        最近一宗少女等不到器官捐贈而病逝的新聞,又在社會上燃起了器官捐贈這個話題。現行的自願捐贈制度(「opt-in」)成效不彰,有人開始談論「預設默許」,就是若不明言反對的話,當局便可以假設你願意捐贈了,亦即在某些歐洲國家和新加坡等地實行的所謂「opt-out」制。這種制度令人想起人死後身體的各個器官馬上被「收割」的情景,有點國家凌駕個人的極權恐怖感,在香港肯定實行不了。

        我認為,若當局能微調一下宣傳的角度,應可令更多人願意捐出自己或家人的器官。現時的宣傳一味強調無私奉獻的偉大,救人一命多麼有意義等等。這都對,但太有雷鋒式「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色彩,和人的自私本性有所牴觸。所以宣傳策略應凸顯這行為對捐贈者本身的好處。有一種好處很明顯,卻普遍被人忽略的。「全屍」這個概念可以理解,但請問你親人的肉體能保留多久?我看頂多是出殯前的那幾天,因為出殯之後,你便會親自按鈕讓其燒成灰燼了。但如果他身體的某個部份能移植到一個活人的身上去,其生命便得到延續,你的親人便等如並未完全死去,他還有一顆心在這世上搏動、還有一個腎臟在運作,或仍有一對能看到你的眼角膜。這不是很美的事嗎?其實器官捐贈的阻力多數來自死者的親人,若我們都能從這個角度看器官捐贈,可以有助撫平喪親的哀傷,因為我們在挽救另一個人的生命之餘,還確確實實地延續了已故親人的生命。

        楊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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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10:58:42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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