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罪」
2016/01/22 0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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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達林的案件應與書店五子無關,但案件反映內地喜歡採用公開被捕人的認罪來打擊其形象,從而將拘捕、審訊過程中的不公義合理化,而且手段亦開始用於外國人。
根據國際法律標準,被告有權保持緘默,亦有權不作出自我入罪的行為,在定罪前亦假定無罪。就算我當桂民海和達林真心認罪,有關認罪的片段亦不應公開,以免未審先判,影響審訊公正。
審訊的公正除了對被告至關重要外,對政權的正當性和穩定也同樣重要。如果人民不相信一個政權能夠公正處理糾紛,便會用自己的力量和方式解決,容易造成嚴重社會衝突和混亂。
就書店五子一案,謎團仍未解開。桂民海為何要為已被判緩刑的案件潛逃呢?若潛逃又怎會來香港開書店?開書店期間又要先去泰國再「以自己方式」回到內地自首?就算他是中國人或瑞典人,香港政府亦有責任了解及提供協助,因為他在香港開設業務,港府要向外地投資者保證,在香港從事香港法律容許的業務,不會被內地強行帶回去定罪受刑。如果做不到,就會有損香港的營商環境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至於李波,雖然內地公安已證實他在內地,但港府仍要追問究竟身處何地?是否被捕或羈留?如是,則安排他與律師會面。還有其餘三人呢?他們已失蹤多時,狀況如何?至於達林案,事件恐怕已成外交風波。希望內地妥善處理,以免影響國人利益。
執業律師陳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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