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受託監管人
2017/07/07 08:41:12
網誌分類:
生活
如果身邊有精神上失去行為能力的親人,我們如何才能保護或代他們管理財產呢?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指因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無能力處理和管理其財產及事務的人。因此,一個患上老人癡呆症、嚴重精神病或是腦部受傷的人,都有機會屬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在此情況下,其親人可以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2部份,向法院申請成為該名當事人的「產業受託監管人」,以替他管理和處理他的財產。
申請人須以原訴傳票展開程序,並以誓章詳列當事人的親屬資料及財產。還須提交兩名法庭認可的醫生證明書,以及接受法定代表律師的訊問。最後經過法庭聆訊,才能取得法庭的命令而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後,申請人仍須接受法庭的監管,並每年向法庭呈交當事人的財產收支報表。
整個程序頗為嚴謹及繁複,因此申請人一般都會聘請律師處理。而有關申請的合理律師費支出,一般亦可以根據法庭的命令於當事人的財產中支取。
執業律師羅潔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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