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聲集
恒聲集
恒聲集

工廈改住宅宜靈活處理

2017/08/08 11:11:43 網誌分類: 經濟
08 Aug
        特區政府現開始為《施政報告》諮詢各界意見,房屋勢必成關注焦點,能否解决「劏房」問題,對政府新班子是一大考驗。

        早前新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提出以「劏房治劏房」概念,建議由志願機構在市區租入大面積房屋,改裝成多個劏房的細單位,以非牟利方式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居住。筆者在本欄曾分析,改建劏房只局限於住宅樓宇,選擇非常有限。所以政府不妨重新考慮推出「容許工廈改建為過渡性小型住宅」政策,讓市場可在短時間增加小型住宅供應,既能紓緩房屋供應壓力,又能把「劏房」問題納入規管。但工廈改住宅,不是說改就可以改,當中涉及不少土地用途和建築物條例限制。以地積比率來說,住宅樓宇和非住宅樓宇的限制便有明顯差別,如港島市區的工商業樓宇,地積比率最高可達15倍,住宅樓宇則為10倍;九龍市區方面,工商業樓宇是9倍,住宅樓宇只得7.5倍。

        因此一幢工廈想改建住宅,如何處理地積比率問題,是一大關鍵。例如面積30萬方呎的工廈,能否改建回30萬方呎住房總面積?如果只能改得15萬方呎或20萬方呎的住房總面積,有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地方用不着,其實亦是資源浪費,難以吸引工廈業主參與。

        早前政府曾推出「活化工廈」政策,容許業權單一的工廈可申請免補地價改建為商廈或酒店。筆者覺得政府新班子可參考當時做法,把「過渡性小型住宅」視為「過渡式公寓」,列入旅館業牌照類別,給予免補地價鼓勵工廈「變身」。由於旅館屬非住宅類別,工廈改建的地積比率便不受影響。

        此外,這類「公寓」住客是以基層家庭為對象,且屬過渡性質,始終與旅館有別,故當局須提供一些鬆綁措施,靈活處理,如不用硬性規定安裝中央冷氣、租住方式以月租和年租為主、以及消防要求貼近住宅標準即可。

        利用工廈合法改建來增加「安全劏房」供應不失為可行方法,但需要政策配合。新政府要有所作為,便必須抱着「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精神和勇氣,如仍像以前辦事畏首畏尾,劏房問題永遠也解决不了。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