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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職津須大刀闊斧

2017/11/03 10:11:51 網誌分類: 經濟
03 Nov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及的扶貧政策,其中一個重點是改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放寬申請門檻,以及提高津貼額度,並打算於明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落實。為此,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個月便將會在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介紹相關詳情。

        這項津貼計劃,並非新鮮事物,是特區政府經過幾年的醞釀和籌劃,於去年五月一日勞動節推出的,目的是鼓勵弱勢家庭的成員主動就業,並幫補那些雖然有工作但入不敷支的家庭,以緩解在職貧窮的問題。本來,這是一項不錯的舉措,既可以減輕貧困家庭的負擔,亦可釋放社會的勞動力,有助紓緩勞工短缺的壓力,一舉兩得。

        可是計劃推出後,反應未如預期般理想。因為當局原本預算這計劃每年撥款三十億元,惠及二十萬個貧困家庭約共七十萬基層市民。但至今年六月,當局只共收到七萬四千宗申請,已批出五萬五千餘宗,受惠者數僅十一萬九千人(包括五萬二千名兒童或青少年),涉及款額六億四千多萬元,只及預期的兩成左右。

        何解會出現這個「有錢沒人取」的現象?筆者亦曾探討過這問題,相信主要原因是此津貼計劃吸引力不足,難以讓弱勢家庭動心。須知道,此計劃目的是「扶貧」和鼓勵就業,並非「救濟」,所以需要與目前的「綜援」有明顯分別。簡單來說,就是要設法讓申請者的「薪金+津貼」的總收入,與綜援家庭拉開距離,以增加他們努力工作的動力。若兩者差別不大,鼓勵弱勢家庭成員就業的作用便效果有限。

        在現計劃下,一個四人家庭總收入如低於貧窮線(一萬七千六百元),每月工作達一百四十四小時,才可申領六百元基本津貼;目前一個四人綜援家庭,完全不用工作,平均每月可領取的綜援金額約一萬四千元。兩者相比,相差四千二百元,若以此數除以一百四十四工時,即打工比不打工只多了二十八元半時薪的生活費,還少過法定最低工資,有多少吸引力可想而知。

        政府強調這項政策目標是鼓勵自力更生、多勞多得和紓解跨代貧窮。能否奏效,那就要看勞福局長稍後介紹的改進方案,夠不夠大刀闊斧,足以讓弱勢家庭感受到生活的改善,以及看到未來的希望,從而減少依賴心態。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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