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樓梯』也怕」
今週如常去「銅記」運動場跑步,可卻因本身為「酒鬼」關係,終於嘗到「失敗」的滋味了--
話說我自惹上了「跑步」這種「惡習」(會死人的)後,現在基本上一個星期會跑兩三次。地點都在香港中央圖書館旁的「銅鑼灣運動場」(那邊一圈四百米)。上週六「順利死頂」跑完十五個圈後,繼續放任喝酒(青島啤,窮人恩物)。
到週一,酒醒後還很早,雖本身其實不想跑的,可因「週日」被母說完一大輪,還說「端午節阿婆想約大家吃飯啊!」,我為了「逃避」這飯局,遂對母坦誠說我在「練跑」這事(我瞞著她跑了個來月),並說「我為了練跑去不了吃飯」,於是母親因而「感動」,赦免了我。
這是「週日」「晚」說的話。
可我話說後「還是會繼續喝酒的,而喝酒後會『醒』的………」
一覺醒來,已到「翌日」--「週一」,「端午節.紅假」。
本來這也沒關係,坦白講若我真要對母親「撒賴」不跑,基本上「半個理由」都不用--她是我母親啊,就這麼一點小事怎麼會計較?
但我「過不了『自己那關』。」
醒來後心想:「快快跑完『交了差』便算………」,於是遂帶著宿醉沒胃口吃東的「空肚」身驅,梳洗更衣往運動場。
到運動場後「不敢托大」,還是做了點「伸展運動」,「鬆鬆荕」才敢去跑。酒未散後的運動場,比醒時更惡。我才一落場,連一百公尺都未到已感到「不對路」--但在我這「自修」的跑者而言這是「很正常的事」,想是「心理作用」吧?是「怠惰心作崇」吧?遂不理,照跑--還要把目標訂在「十六個圈」。
因目標訂得「太大」我又「沒做足準備」下(註1)--
註1:(例如「至少」「吃少許東西,那怕只是些『花生』也好」,只為「意念驅使」--「宿醉後生出的潛意識」,「本能的『不甘心』」,「習武多年的『自信』」等)
毅然落場去跑,結果越跑越頂不住,到「第八圈」後真的受不了,唯有放棄。共用了「十分鐘」上下。
跑後如常地在場上慢行,行了兩個圈--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在「運動後」「連行步路都這麼X辛苦(屎急隨外)」。那兩圈本來用作「舒展身心」,可實在行時卻「如在受刑」,似個「犯」般。
好歹離開了運動場,但之後我連「樓梯」也怕,不敢「上和落」--因身體實在消耗過度,平常用約五分鐘的回途程,今回恐怕用了起碼十五分鐘………
那種辛苦的程度,實在很難形容,我像在「還宿醉的債般」。
就這樣怕了嗎?當然然怕!
可週三放工後,我還是「照去跑了」--還是故意「不吃東西」,弄至似「週一」那種「空肚」感覺--但目標訂得很低--「三圈」夠了。正式落場也務需做足「鬆筋」等基本熱身。
我因「心怯」關係,正式落場跑時雖明明已「空肚」,覺得「體內空空的」,可還是照做這些「會花體能的熱身」。
落到場後,因「清醒」關係,心內不住「醇醇」告誡自己「別勉強,別硬來,一感到身體極限就要停!」,於是遂又再開始「控制」體能地跑。
一圈又一圈。實在因為由「第一圈」開始我已覺得自己已到「身體極限」已不想跑,但為了達成「跑圈」目標唯有「無視」之,繼續跑,最多邊跑邊「調節」罷了。
結果最終跑了「十五圈」,共「六K」。跑「筋疲力竭」是「當然」的了,但還有少許「賭本」夠行回家的。
今天一早又再「空肚」去跑,因「週三」已証明了自己「空肚跑」的能力,幫自己「拿回些顏面」,今天就不再勉強了,跑五圈2K便算。
這實在是「明智」決定--實在再跑下去也跑不到十五圈,連八圈也到不了,及時抽身,是明智的事--
而縱如此,我也只是保留到「夠回家多些」的力量而已。
想起很多人能連跑「數小時」………
(感慨)「跑步的世界,真是很大呢………」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下午一時二十五分
炎澄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