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請『中央』信任『普羅港人』與『現今廿三條立法分析』」(酒後停酒後政論)
剛為我FB的專頁打完「三篇」文,本想「X悠悠」地喝酒算(「青島」Only)。可喝著喝著………又想「頭條網那邊………」
「還是有文要登--有讀者在看….....」
於是還是決定把文「先寫先登了再算」--
「政論」--「就廿三條立法之我阿炎見」--
坦言,「在我炎澄魂來說」,「廿三條」縱要在香港「立法」,也「不是『今時今日』的事」--因「今天」--以「我們」「香港」來說--「廿三條」是屬於--「政治」問題,多於「民生」與「安全」(那怕對家對國亦然)」--
而在我們香港來說--「民生」問題--「『住』,『食』,『行』,『衣』」,以至「街頭表演」問題等,想才是我們--「普羅巿民」「最關心的問題」!才是「現今的港府」--「最迫切要解決,且並不是『簡單』『單一』的問題!」--
對我炎澄魂來說--「這些才是『現今』港府『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廿三條』立法啊!!!」
「立一條『威權』法律,去『壓制』人民,令人民『表面上』『心悅誠服』,也許,『在內地而言』--是『仍是行得通』--」
「但對『香港』卻不成--『一國兩制』--『一國兩制』--『還未過期』啊!」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
「而假若中央『硬』要香港『妄顧現存的民生』『諸多問題』,先『為國家安全問題』硬要迫港府『快馬』立『廿三條』,那我想問」--
「萬一港府真的『做不到』,那怕只『維持現狀』,又是否『真的』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大損呢?」
我「主觀地」認為--「無可能」--「坦言因『實力懸殊』關係,香港就算不立『廿三條』,只憑『現在』的法制,都已足夠『保障』國家安全。」
何況--「我們『普羅港人』一者也有『愛港愛國心』;第二也明白內地與港人的『利害關係』與『整體實力的對比』,不會任由『害港害國害中央』的『傢伙』亂來的--」
「誠請『中央』信任『普羅港人』吧。」
「不然的話,我坦言你們對港府再施壓,對港人立什麼『嚴刑峻法』,也無用的!」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凌晨四時四十一分
炎澄魂字(喝酒停酒後。文寫後超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