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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市場供不應求 魚目混珠搶錢 荃灣肉檔疑冰鮮羊充鮮羊肉

2008/01/29 00:00:00 網誌分類: 生活
29 Jan
        天氣轉涼,羊腩煲成為保暖佳餚,但近日華中地區大雪,物流運輸大受影響,供港肉類價格大幅上漲,有無良肉檔覷準市民對羊肉的需求,公然在食環署轄下的街市內,懷疑以冰鮮羊肉冒充新鮮羊肉出售,更違例在未獲食環署許可下出售未經包裝的冰鮮羊肉。有議員批評食環署對無良肉檔打擊不力,又指一般巡查很難將集團式經營的違規肉檔連根拔起,促請有關當局聯同其他部門一同執法。

        荃灣楊屋道街市內有數個肉檔售賣少量羊肉,其中一個肉檔,店內肉架上掛滿豬、牛等肉類,記者向店員查詢有沒有羊肉,他表示有,然後指向店內的一個凍櫃,記者再詢問店員:「羊肉是否新鮮?」他則表示:「當然新鮮!」但凍櫃上卻有細字寫着「冰鮮肉」的字樣。

        店員從凍櫃取出一條羊肉,記者再詢問羊肉是否冰鮮肉時,他只稱該件羊肉是由深圳屠宰,並以四十八元一斤出售予記者。店員透露:「其他肉檔的肉羊賣六十八元一斤,我們已賣得很便宜了!」現時天氣寒冷,肉檔將「新鮮」羊肉貯放在凍櫃內,極不合理,而且羊肉肉質較硬,懷疑有人將冰鮮羊作新鮮羊出售。

        每斤賺22元利潤豐

        隨後記者將懷疑有問題的羊肉交予多間售賣新鮮肉的店舖驗證,他們均異口同聲指該份羊肉是冰鮮肉。有店主直指:「這些肉絕對雪藏過!」鮮肉大聯盟主席文卓培表示,冰鮮羊肉來貨價約二十六元一斤,無良肉檔售賣一斤羊肉可賺約二十二元,利潤相當可觀。

        根據食環署資料,楊屋道街市並沒有獲許可兼售經預先包裝冰鮮肉類的鮮肉檔。該肉檔不但以冰鮮羊肉冒充新鮮羊肉出售,又在沒有領取冰鮮肉檔情況下違規賣冰鮮肉,冰鮮肉更沒有按規定預先包裝及加上標籤,犯下「三宗罪」。

        肉檔涉犯「三宗罪」

        不過記者在街市附近觀察期間,雖然發現不時有食環署人員巡視,但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過去三個月並沒有發現荃灣楊屋道街市有肉檔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亦沒有收過有關投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批評食環署執法不嚴,打擊奸商肉檔不夠決心,以致讓無良商人有機可乘。「現在的不法肉檔多以集團式經營,甚至不少與走私肉有關,他們計劃周詳,一般巡查根本很難將他們揪出來,必須直接打擊才能成功。」他建議,食環署應聯同海關、警方等部門一同進行檢控,加強執法。

        違法可罰五萬囚半年

        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士未經食環署許可出售冰鮮或冷藏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該署轄下街市的租約條件列明,肉檔不可把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如有違規,街市攤檔可能會被終止有關租約。

        傳染病專家勞永樂表示,冰鮮肉必須存放於零至八度的凍櫃之內,以保存肉質在良好狀態。他指出,如將冰鮮肉放在八至六十度的地方超過兩小時,已不適宜食用,因細菌會容易滋長,導致肉類腐壞,或滋生出令人染病的細菌,如沙門氏菌會引起發燒、腹痛及嘔吐,布魯氏菌會導致長期發燒,李斯特菌則會令人患上腦膜炎、中血毒等症狀,如未能及時醫治,有可能引致死亡。

        本報記者

        

        ?窆一條條已屠宰的冰鮮羊肉存放於肉檔的凍櫃內,凍櫃內左上角不顯眼處寫上了「冰鮮肉」的字樣。?窆記者以四十八元一斤購得的羊肉,被多名業內人士驗證為冰鮮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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