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
星島日報今天報導:「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指本港司法界出現烏雲,以及受到前所未見的暴風雨威脅,促請終審法院的法官『要在暴風雨中站起來』」。
我強烈贊成律政司就外傭居港權案件和雙非嬰問題建議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更促請全港市民一同站起來發聲支持!香港的繁榮安定一直有賴健全的司法制度,令市民生活和企業發展得到應有的保障。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只是賦予每個市民擁有同樣的申訴「權利」,而非判刑時的公正對待。例如:二零一零年,某大法官的姪女,因為家庭背景良好,即使掌摑警員也可以獲得輕判。該案件在當時曾引發出軒然大波,大部份市民甚至認為法律只是保障有錢人的工具。這種由司法界製造出來的不公平現象,可說是一埸激起市民仇富心態的暴風雨!
個人認為,但凡家庭背景良好、受過高深教育的人,犯案應該罪加一等,因為他們糟蹋了社會資源、辜負了別人的厚愛和期望!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不同人有不同意見,所以法官判案不可能是百分百完美的,法官有感情,有主觀見解,不可能沒做過錯事。
對於社會關心的法律問題和爭議,政府是絕對有責任去釋除市民的疑慮,而尋求人大釋法並非甚麼洪水猛獸,絕對無損香港的司法制度。假如終審法院的法官只管維護個人的尊嚴而不顧整體社會七百萬港人的利益,我認為這樣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而是不肯認錯的借口!
我希望終審法院以至所有的法官都能放下個人的面子,誠心誠意為全港市民尋求法律真相,以解決市民不安的疑慮!我相信真理是會越釋越明的,只要大家能夠放下私心,願意把香港福祉放在前提,哪會是甚麼暴風雨?!
文章來源:東方日報2010年8月3日
包致金姪女三度襲警 三獲放生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今年初第三度襲警再獲放生,她早前承認掌摑男警、不小心駕駛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三罪,裁判官昨判她感化及停牌一年,並罰款八千元,又指她出身良好、並非壞人,只是有病才犯案,加上願接受治療及戒酒,故決給予機會輕判。警察員佐級協會直指判刑太輕,擔心阻嚇力不足;有法律界立法會議員亦坦言,「如果三犯法庭都不判坐監,我無聽過!」律政司指會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就判刑提出覆核。
沒錯!嘩,一個人食飯攪條釀鯪魚,好似麻煩左一些喎.
的確是。
這個是魚滑蒸豆腐?得閒整條釀鲮魚黎睇下得唔得。
一碟<老少平安>,成本只需十五元,所以美味不是用錢來衡量的。
扇子,搵得好!
扇子,那好像是阮雲道。
我都有唸過,釋法係咪真係咁差。
照理,人大釋法,每個細節也只能釋一次,釋過之後,該釋法結果便成為案例,不能再改。故此人大釋法照理也不會亂釋。
除非同一情況,釋出兩種相反解釋,這就可以非議,否則照計釋法應該是可以的。
大法官的想法應該是,法律應該由他們來釋,而不是人大。
indy
Bobo姐,是啊!這宗案件製造了貧富之間的不公平現象.
3哥,多謝贊同!
Wongi,我覺得釋法是沒問題的,有唔明就解釋清楚,讓全港市民釋除疑慮,這是最直接妥當的做法.
心之,係呀!所謂官官相衛,那位判案的法官好可能是要俾面當事人的阿叔.
法官有私心唔出奇.
平哥,就係囉.
EE,呢個世界很難有公平的.
毛毛兔,燒銀紙的結果是:益左班律師!
安份守己固然重要,但都要為社會作出一些貢獻的.
安份守己,令自己生活過得好便算了,反正我們没有話事的權力。
法律很多時都係有錢人的工具,因為這是一種消錢的遊戲。
立冬:
人人平等?相信唔係對一般我呢D善良小市民人來講架
就同一個問題,即使係法律界人士 (好似港大兩學者),都有唔同嘅睇法。你話點解呢? +*
都唔知點解包致金在姪女出事後,沒出來說要維護法律公正,早就該說這是司法界的特大暴風雨。
反而雙非問題,人人都話要改正,只是忠於原來立法原意,理應如此做法,這位法官卻這麼奇怪,說出如此怪論???+1
送上法治星星!
如果香港連這樣珍貴的東西都沒有了,就很快會完蛋,甚至淪為內地的一個鄉鎮而已!
個人認為,但凡家庭背景良好、受過高深教育的人,犯案應該罪加一等,因為他們糟蹋了社會資源、辜負了別人的厚愛和期望!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不同人有不同意見,所以法官判案不可能是百分百完美的,法官有感情,有主觀見解,不可能沒做過錯事。
絕對讚成!
出身于良好背景却明知故犯者应罪加一等!
否则会形成权贵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