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聲集
恒聲集
恒聲集

「工廈改住房」否決欠理據

2013/08/02 08:44:34 網誌分類: 經濟
02 Aug
        不久前,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認為去年九月政府提出的「容許工廈改建為過渡性小型住房」政策並不可行,並派官員到場「解畫」,指主要原因是工廈的地積比率、通風和採光標準,與住宅的建築物條例要求均有差別,如要改建至合乎法規標準,必然牽涉大幅度改動,工程複雜且肯定費用高昂,所以「在財務及規劃上並不切實可行」。

        筆者一向提倡活化工廈,當政府提出「可改建住房」政策時,已知道會有上述的問題出現,並曾撰文分析,認為並非不可解決。因為政府只要肯修例,把「不能改變工廈外型」的限制撤銷,容許業主拆除若干部份外牆並「內移」,或容許在工廈中央「開天井」,而「內移」或「開天井」所損失的樓面面積,可以用加高大廈層數來填補,這便能增加大量窗口位,容易達到建築物條例所規定的「任何用作居住用途的房間的任何部份,距離直接面對室外的訂明的窗,在房間內量度,不得多於九米」的採光標準,讓改建住房的樓面大大增加,提升工廈改建的面積實用率。

        可建住房多了,將來租金收入亦必增加,這對工廈業主來說,是很吸引的「誘因」。至於改建工程只要技術上能解決,費用是否高昂,值不值得投資,這些問題工廈業主當會自行考慮,不用政府代為操心。所以,發展局否決這項政策的理由並不充份。

        還有,政府目前的工廈活化政策是容許工廈改建酒店的,酒店房間也是住人,何故改建酒店可以,改建小型住房就不行?酒店房間和住宅採光要求大同小異,最大分別只是住宅有廚房,且可明火煮食。因此,當局可以針對這點,鼓勵工廈改建為酒店式住房,規定不設明火煮食,不設中央空調,亦無管房服務,這便可以在較短時間提供多些小型單位,逐步取代雜亂無章的「劏房」。

        一項原本受到大眾贊同的利民政策,一旦流產,將是多贏變多輸︰一是「劏房戶」無法早日改善居住環境;二是政府面對「屋荒」壓力無法消除;三是工廈活化少了一個出路;四是社會要花費更多的公帑和土地等公共資源來應付基層住屋問題。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副會長

        李秀恆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

網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