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實行不救助原則
以改革解決問題
這是中國政府在三中全會推出改革後的重要一步,告訴了各位股民,如果將來地方政府債出事,中央是不一定會救的。可能各位聽到這個消息,會問中央怎會如此不忍心,看見地方政府有事而中央不救?
但其實當中是有原因的︰在過去很長的時間裏,中國發展都是以GDP放在第一位,光喊「N年翻一番」的數字目標,地方政府為了「交功課」,推動一大堆固定資產投資和建設,又幫助企業過渡發展,不夠錢就幫手找銀行借錢給企業,接果搞到地方政府債台高築,危機愈來愈大。
新一屆政府看到問題的嚴重,馬上對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於2013年8月至9月,組織全國審計機關5.44萬名審計人員,按照「見人、見帳、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歷時兩個月的工作,計算清楚政府債務的規摸,發現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7萬億元,比全國財政一年收入還要多!
所以到了11月中的三中全會,政府公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化解地方政府的債務等問題。
今次國務院發出的文件,就是改革措施最重要的一步。
在這份新的文件中,明確地寫了「修明渠、堵暗道,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權限,加快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明確分清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的原則,包括通過明確舉債主體、規範舉債方式、控制舉債規模、嚴格舉債程序等解決「如何借」的問題;在使用債務的資金方面,就限定了債務用途,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並劃清償債責任、建立風險預警、完善應急處置等,分清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的邊界,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出現壞帳不應驚奇
除此之外,國務院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舉債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額,限額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分地區限額就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
回到股民最關心的一點︰此份文件對市場有何影響?很簡單,就是將來地方政府債,是有機會出現壞帳,大家不要覺得驚奇。
中國經濟專家
林一鳴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