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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津貼」有錢無人取

2016/10/14 11:12:17 網誌分類: 經濟
14 Oct
        今年五月份開始,特區政府推出了一個專為貧困家庭而設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目的是緩解在職貧窮的問題,幫助那些雖然打工有收入,但入不敷支的家庭。可是半年以來,申請者奇少,以致出現「有錢無人取」的怪現象。

        該計劃主要是鼓勵弱勢家庭的成員主動就業,如貧窮線以下的家庭成員每月工作達一百四十四小時,便可申領六百元基本津貼;若工時達一百九十二小時,更可獲一千元津貼,另每名合資格子女再獲八百元津貼。至於貧窮線以上但家庭收入中位數六成以下的,亦可按同樣條件申領半額津貼。這項津貼還設有半年追訴期,即去年十一月已有工作的合資格者,可申請補領過去半年的津貼。

        平情而論,這是一項不錯的扶貧措施,有多方面好處:一是可以減輕低收入家庭的負擔;二是其中的子女津貼有助他們擺脫跨代貧窮命運;三是讓弱勢社群可以在社會上體現自身價值;四是釋放勞動力,有助紓緩社會上勞工短缺的壓力;五是有助弱勢家庭(如新移民和少數族裔)融入社會,促進和諧。

        政府原意是希望該計劃可以減輕低收入家庭的負擔,尤其着意幫助生長在貧困家庭的兒童不致輸在起跑線,協助他們擺脫跨代貧窮命運。但是,計劃自今五月推出以來,反應未符理想。當局原本預算這計劃可惠及二十萬個貧困家庭,涉及約七十萬基層市民,但到上月初,只收到三萬一千八百宗申請,其中合資格者得二萬零六百三十三宗,與預期的大有距離。政府當初估計推出這個計劃每年要投入三十億元,而只批出二億五千萬元,不足一成。

        筆者認為,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家庭知道有這項津貼計劃;其次是體諒貧困家庭一般文化水平相對不高,申請手續如太複雜,他們會視為畏途。

        政府還要研究的是,這項津貼計劃主要目的是「扶貧」和鼓勵就業,並非「救濟」,所以需要與目前的綜援有明顯分別。簡單來說,就是要設法讓申請者的「薪金加津貼」總收入,與綜援家庭拉開一些距離,以增加他們努力工作的動力。若兩者經濟收入相差不大,鼓勵弱勢家庭成員就業的作用便效果有限。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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