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住宅值得重提
2017/07/25 08: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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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有評論認為,這種以「劏房治劏房」想法算是比較務實,但若只局限住宅樓宇改建,選擇有限而且租金不便宜,沒可能達到預期效果。要真正大規模地解決問題,必須動用工廠單位,才能有效以相對安全,間隔合理,租金廉宜劏房去取締那些不安全、不規範、租用條件苛刻的劏房。
事實上,特區政府亦曾經有此設想,五年前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便曾主動透露,政府有意推出「容許工廈改建為過渡性小型住宅」政策,一方面希望以較短時間令市場增加小型住宅供應,紓緩房屋供應壓力,另一方面是想把愈來愈失控的「劏房」問題納入規管。
政府應重新研究政策
那時社會反應相當正面,覺得政策除了可達到政府目的外,亦可為政府節省大量公共資源,包括土地和公帑,同時增加工廈活化的出路,可謂「利民、利官、利商」,一舉三得。
可惜事隔十個月,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把這項政策「打入冷宮」,理由是經研究後發覺「在財務及規劃上並不切實可行」。筆者曾撰文對此表示失望,並認為否決理由不充份。
首先在財務方面,改建成本能否負擔得起,應由工廈業主自行考慮,毋須政府代為判斷。而在規劃方面,政府當時的工廈活化政策是容許工廈改建酒店,酒店房間也是住人,何故改建酒店可以,改建小型住宅則不可?
一項原本受到大眾贊同的利民政策最後流產,結果是四大皆空。一是「劏房戶」無法早日改善居住環境,二是政府面對「屋荒」壓力無法消除,三是工廈活化少了一個出路,四是社會要花費更多的公帑和土地等公共資源來應付基層住屋問題。看來,「容許工廈改建為過渡性小型住宅」政策是否值得重新研究和推出,特區新班子應認真考慮。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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