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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工廈重建 切合社會所需

2017/08/18 08:41:50 網誌分類: 經濟
18 Aug
        上周六的工廈劏房奪命火警和去年六月發生的工廈迷你倉大火慘劇,除了暴露舊式工廈的安全隱患之外,亦揭示了工廈違規使用的普遍及嚴重程度。要消除工廈隱患,只加強消防設施並不足夠,必須大刀闊斧,對目前雜亂無章的工廈使用情況全面整頓,始能治本。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在主持行政會議前,主動向傳媒談到舊式工廈的用途問題,表示需要有新思維來處理,並已責成發展局做三件事:一是重新審視活化工廈政策,包括應否重新啟動活化工廈,協助業主改建或改裝工廈;二是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研究工廈低層放寬用途限制;三是協助工廈的小業主整合業權,以符合集合八成業權便可以申請拍賣的強拍條例要求,從而加快拆卸重建或改裝。

        林鄭曾擔任過發展局局長,對香港工廈情況十分熟悉,她提出的「新思維」,對解决現時工廈亂象確是對症下藥。前兩點主要作用是為工廈「鬆綁」,然後重新規管;至於第三點,很明顯是想為舊式工廈拆卸重建創造有利條件,而這正正是最切合社會所需。

        事實上,舊工廈礙於多方面的「先天不足」,要把消防設施改裝到符合現代社會的要求,極不容易。最徹底的方法,便是鼓勵舊工廈重建。重建的好處,是等於讓工廈原來的土地重新規劃,既可以配合社區需要而擴闊馬路,增加綠化,消防設施自然亦可追求盡善盡美,又可把建築物外形設計可更美觀和實用,這總比留下數十年前設計外形笨頓的工廈更符合「地盡其用」的原則。據統計,全港有一千四百四十八幢工廈,共佔面積逾二千公頃,大都建造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牆身殘舊,一來影響市容,二來亦阻礙社區的發展。但受制於這些工廈用地不能隨意改變用途,如申請改變用途,補地價計算方法對工廈業主甚不公平,所以變成拆也不是,不拆也不是,只好原地不動,其實也屬一種資源浪費。

        舊工廈所在之地,基本上都是屬於「熟地」,即本身周圍已有基本的社區設施配套,包括交通網絡、水電煤供應和去水道等。若政府能提供一些無損公眾利益的優惠政策,吸引舊工廈拆卸重建,等於將大量的「熟地」資源釋放出來,所產生的社會效益有多大,不難想像。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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