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離岸基金稅務天堂
2019/09/05 04:12:57
網誌分類:
經濟
但隨着當地在本年新推一項「經濟實體法」,要求某些法律主體在開曼群島需要滿足經濟實質要求,若未能達到要求的公司將受到處罰或吊銷資格,亦可能將其稅務資訊交換至其他相關稅區。
隨着人民幣國際化,香港成為離岸人民幣的融資中心,亦方便私募基金在港籌集資金以資助中國內地的業務。政府有見及此,在上年底針對本港營運的私募基金推出統一免稅,不在乎在岸或是離岸基金、不論其結構、管理或控制地點,均能享受稅務豁免。此優惠吸引私募股權基金經理在港建立業務活動和實質提供一個理想選擇。
此外,香港於上年底推出開放式基金公司制度,為香港註冊的開放式投資基金提供了以公司形式而非單位信託形式構建的選擇權。該制度的結構可以是獨立的投資基金,及具有不同只基金的傘形基金。就因為實體法的規定,對遷移或開展業務基金經理鋪設一個理想選擇,亦有助長香港成為全球私募股權基金業務的基礎。
馮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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