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條」利本地證券業
2020/06/08 04:12:58
網誌分類:
經濟
《意見》有不少支持本地證券業發展的措施,包括鼓勵大灣區內地居民購買香港理財產品,安排試點讓證券公司進行跨境業務,支持於粵港澳大灣區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基金及期貨公司,鼓勵創新企業赴港澳融資及上市。《意見》又提出改善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有利吸引更多跨境投資者,並增加港深兩地股市流動性。
在「瑞幸事件」及國際政治鬥爭下,中資企業來港上市料成趨勢,《意見》政策更增強香港金融環境與大灣區的連結,為有意來港上市集資的內地企業,提供更大誘因,可帶動新股、現貨市場、期貨及其他衍生工具交投量增加。
另外,《意見》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範和化解體系」,證券業將需要更多人才,去應付更嚴格的監管要求,業界要搶奪人才,為年輕從業員拓展發展機遇。
隨著美國向內地發起的金融戰日漸升溫,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善用《意見》帶來的機遇,包括成為內地創科等企業的國際融資平台,支持大灣區發展,應對未來中港面對的挑戰。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
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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