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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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造殼」

2021/09/27 04:14:17 網誌分類: 經濟
27 Sep
          近日港交所就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推出公眾諮詢。港交所表示,已採取措施防止助長「炒殼」,希望吸引高質素SPAC掛牌,與目前港交所打擊炒殼的反向收購條例並無衝突。諮詢建議的SPAC上市要求比其他市場嚴格,從首次發售集得的資金須至少達十億港元,及未完成併購前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這樣就應該杜絕了前期未注入項目時莊家利用消息散貨給散戶。

          建議規定SPAC發行人須有至少一名持有證監會第六類或第九類牌照,以及持有一至三成發起人股份。事關SPAC潛藏項目有估值過高的情況,美國不少SPAC在合併項目後股價表現不濟,與發起人的質素有相關性。

          估值定價因為去除了投資銀行的「障礙」而直接與發起人商討,有利於專業的發起人利用發起人股份作出利益再分配,而這些既得利益者由於成本極低,根本就攤薄了其他股東的利益,從而造成估值過高及投資者的損失。發起人股份正是活生生的「殼價」,而且是合法的。

          無論在任何市場,股東保障與披露標準是監管機構關注的問題。這次相信如果不是港府某些官員後知後覺地提出,港交所也不會主動推出SPAC上市計劃,事關美國近來也出現了加強SPAC監管的趨勢,今年四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修訂SPAC公司會計指引,九月美國監管諮詢小組更建議加強對SPAC的監管,包括對首次公開募股作更嚴格的披露審查,所以SPAC上市熱潮實質上正在降溫。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

        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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