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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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虛擬資產

2021/05/24 04:15:21 網誌分類: 經濟
24 May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堅決防控金融風險,貫徹底線思維,加強金融風險全方位掃描預警,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着力降低信用風險,強化平台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比特幣特別之處是交易記錄通過大量參與者挖礦取幣的行為,存放於參與者的電腦系統內,配合區塊鏈通過雜湊(Hash)算法這種用在資料編碼中的技術,來對資料進行儲存與核證,整個過程沒有通過一個中心機構進行。但整個交易流程沒有記錄交易另一邊的價格成本,所以比特幣的盛行,要靠中心化的交易平台推動,兼提供結算功能。

          合理的區塊鏈及其代幣運作,需要一個社區或平台給予參與者使用,以太幣是在以太坊這個社區內運作交易的虛擬代幣,這個社區能夠提供多種去中心化社區軟件服務。無論是實體貨幣或虛擬代幣,要能換取商品或服務才能有價值。

          例如要在香港生活,就幾乎一定要用港幣,即使是美元或人民幣,也要先換取港幣才能付款。至於比特幣出世時,根本沒有一個社區平台代幣交易概念,交易只是一些不着邊際的記帳,本身不能算是一種貨幣,只能算是虛擬資產。

          由於虛擬資產牽涉洗黑錢及恐怖份子融資,本港建議虛擬資產交易需要取得牌照,並由證監會指定構成虛擬資產的特質,財庫局局長則可普遍地或針對特定情況,決定任何數碼形式價值,應否被界定為虛擬資產。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

        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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