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why」麥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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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住為天

2011/06/30 08:46:22 網誌分類: 生活
30 Jun
        香港地寸金尺土,居住佔了市民的生活開支的最大部份。為解決問題,在居所加建、改建或僭建是最常見的辦法。在港英時代,對待於這些非法僭建物,政府在不同時間採取不同的態度,但都有一個相同政策,就是非法者要拆。

        在五十至七十年代,香港經濟未起飛,市民的收入低,公屋的供應量又少,為了讓市民解決居住問題,政府採取容忍態度,不但容忍市區樓宇小規模僭建,也讓郊區或山區的居民自搭寮屋居住。政府的做法是權宜之計,但頗得民心。

        我在七十年代末出生時,也是住寮屋,但政府當時開始大量興建公屋,以安置寮屋和天台屋的居民,這是政府德政之一。之後,政府再收緊尺度,嚴厲執行清拆政策,勒令所有市區樓的加建物全部拆除。

        在香港島的老年單幢樓宇,所有僭建物,包括天台屋、擴展至天井或外牆的鐵籠,均全部拆,回復本來面貌,令人耳目一新。港島區至今,特別是灣仔和鰂魚涌區,即使是很舊的樓宇,僭建物都已不復見。為甚麼?道理很簡單,這些區的住戶現時大多已是小康之家,僭建物不但有潛在危險,拖低樓價,還會導致樓宇被釘契,令樓宇賣不出去。

        不過,在九龍一些舊區,例如土瓜灣,不但僭建物仍到處可見,劏房也多。為甚麼?只因區內低收入人士較多,他們暫時又未有資格入住公屋。誰不想有一個舒適、安全的居所,所以很多人一成家立室,都寧可節衣縮食,務求有瓦遮頭。

        麥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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